第一次见到艾音·约克小姐的时候,她还没有和詹姆订婚,他受邀前来做客,散步的时候拐了个弯就看到了花园里的她。
她在穿着鹅黄色的裙子,大大的裙摆落在嫩绿的草坪上,扫来扫去。
她拿着一本书,在念诗,他知道这首诗,没想到一个贵族小姐会喜欢这样大气磅礴的诗,她踮着脚尖在草地上像一个精灵一般,吟诵的声音令他闻之喜爱。
等到她念完了一句诗,左手提起裙摆,转了个身,鹅黄色的裙摆像花瓣一样旋开,她姣好的容颜面向他,他一时捏紧了手里的手套。
她沉浸在诗里,并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他这个偷窥者,而是又念了半句,走了两步,才察觉到他的视线。他想,他的视线一定很直白热烈,才能惊扰到专心致志的“朗诵者”。
那位小姐放下书,对他提了提裙摆,眨了眨眼,落落大方地做了一个谢幕的动作,“谢谢欣赏。”
向来冷面的达西在那一刻露出了一丝笑容,对面的小姐看到他的笑容,与他相视而笑。
大概是从那时候就喜欢她了吧,对于这一点,他自己也感到惊讶。
那时候他才二十岁,年轻得很,小姑娘比自己小了四五岁,更年轻。
他自小就有着与年纪不符的成熟,理智告诉他,这种喜欢大致是见色起意,肤浅得很,过段时间就忘了。
那天后来的一整天,他都在似有若无地观察这位小姐,用餐、游戏、散步……
他总是忍不住把视线放在她身上。
所以也就发现了她的性格活泼,见识广博,多才多艺……符合他对一个女性所有美好的评价。
那天之后他有半年没见过他,父母去世后接手家里的生意本就让他焦头烂额,乔治安娜也需要他照顾,还有居心叵测的威科姆要他提防,他忙得团团转。
就算忙得眼睛都挪不开,他唯一休息吃饭的时间,她也要来他脑子里晃一晃,他一开始惊讶,后来喜欢,再后来竟然开始盼着休息的时候能想一想她。
等到他终于料理好家中事,再次在宴会上见到她的时候,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爱她了。
他觉得可笑,才见过两次而已,是错觉吧。
他回去冷静了几天,梳理好了自己的感情,直到确定自己不是一时兴起,他准备去向她求婚,希望她不会觉得一个才见过几次的人就向她求婚唐突。
可他还没出门,雷诺兹太太就喜笑颜开地来给他送信,“达西先生,约克先生派人送来了请帖,她的女儿要订婚了。”
他一颗刚刚决定火热起来的内心,宛如当头一盆冷水,冻得他寒意遍体,他头一次尝到爱一个人的痛苦,便是极致。
他向来自制、自律、自持,既然已成定局,他也无可奈何,何况看着他们俩在一起相处的样子,也挺般配的,詹姆比他更适合她。
冷傲的达西永远也不可能像詹姆一样受女性欢迎。
那么,或许看着她也好,毕竟每次看到她,他都心生欢喜。
*
暗恋友人的未婚妻不是绅士所为,但是看在是他先遇见她,先喜欢她的份上,或许他这点儿不绅士的暗恋在被横刀夺爱的可怜前提下,是可以被原谅的。
即使不可以,他也停不下来了。
每次见到阿音,他都会主动上前问好,阿音也都会笑着回应他——像对其他任何人一样有礼和善。
可他不是向每个人都如此问好的,在他对她说“日安”的时候,他在说“爱她。”
不知为何,詹姆和阿音两人订婚多年,却一直没有提起结婚一事,他感到有些奇怪的同时,也卑劣地暗自欣喜。
后来才知道,那时候阿音的家族就略显颓败之势,詹姆一家在观望。
像詹姆一样的贵族家庭,是不会接受一个一无所有的儿媳的。
果然,几年后他们取消了婚约。
有了先前的经验,达西这次十分果决地向她求了婚。
考虑到她或许对他没什么印象,也或许对他不讨喜的性格有顾虑,他没有表白,反而是权衡利弊,有理有据地说服她:和菲茨威廉·达西结婚,利益很大。
达西觉得,只要她不是非詹姆不可,聪明理智的她有80%的可能性会答应他的求婚。
果然,他得偿所愿。
婚礼当天,他紧张得不知所措,努力压制紧张的结果就是:在外人看来脸色十分冷硬。
宾利一脸无可奈何地对他说,“我亲爱的朋友,达西。如果我不是知道主动求婚的人是你,还以为你今天娶的是你的仇人。”
达西像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一眼。
怎么可能是仇人,他不知道有多爱她,礼成时那个蜻蜓点水的吻,他心脏都快跳出喉咙了。
怀着迫切又胆怯的心情来到新房,她却睡着了。
说不上失望,她已然属于我了,他能正大光明地看着她,便很好,很满足。
所以达西当晚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穿着婚纱的她睡在床上,一整晚。
舍不得移开视线,也舍不得给她换下婚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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