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回忆录: 新闻文案抄袭
作者: 我觉得彻底完结了,比较可惜,加更关于他的回忆录
本篇: 希望本篇能够让大家看到
作者: 作者在此谢谢大家!
19年他采访一个人,这个人留给他的最深刻的印象。
中东哈喽
李妙儿:哈喽
中东不好意思,采访一下。我是中东记者
中东你是哪位?
李妙儿:我叫李妙儿
中东那好
中东我想跟你聊聊新闻
李妙儿:是新闻联播吗?
中东?????
中东你这搞得我一头雾水
中东尽管我爱看新闻联播!但是这和采访内容有关吗?
中东有个屁大点关系
李妙儿:??
中东你别跟我搁那装傻
李妙儿:您说的新闻不是新闻联播?是不是新闻30分?
中东麻烦你动点脑子好吗?
场面顿时尴尬
中东不是,我真的无语……
中东靠
中东我**
中东你直接提到CCTV新闻联播,我真的无语
李妙儿:我忘了
李妙儿:刚才没品懂,你说的那个新闻是……
中东你猜的没错
李妙儿:现在的人呐,连新闻文案都抄袭
中东这话什么意思?
李妙儿:也许你不知道,一部分在现实中黯然上演
李妙儿:抄的好那就复制,抄的不好那叫侵权
李妙儿: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一个悲惨的故事
李妙儿:18年我是个记者,后来……
李妙儿:因为两件事而没了这个职业
李妙儿:很快,我打算试图抄袭新闻稿(简称文案)
李妙儿:慢慢的开抄了
李妙儿:就这样,开始抄袭了
李妙儿:我当时以为这件事并不严重
李妙儿:毕竟我占了40%
李妙儿:其余的就是改改罢了
李妙儿:直到……
李妙儿:直到后来我上法庭了
李妙儿:紧接而来的一件事,让我彻底损失了自己的职业……
李妙儿:也还是抄袭
中东你上法庭?
李妙儿:是啊
李妙儿:可惜人生没有重来了
李妙儿:真后悔
李妙儿:不过人生没有后悔药,哪能可能有呢?
现成的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侵犯他人行为
可是为什么还有人敢胆大包天
抄袭,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需要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并且需要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抄袭行为,包括抄袭他人作品的全部或者部分,带有一定的隐蔽性。抄袭他人作品,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般来说,对于实物财产被窃取,权利人比较容易发现,能够及时进行维权,而对于著作权这种无 形财产被窃取则较难发现。在实践中,尽管对于抄袭行为的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并非无法可依。
根据我国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规定:
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 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
四、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
五、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明显已经构成违法!依法承担责任!
所以愿部分记者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
先说明一下!这是最后一条!
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