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黄子和文韬)

林梵音刚从一个客户的案子里抽身

林梵音:(刷微博)

林梵音:(迷着眼睛)怎么回事?这怎么上热搜了?点开看看。

林梵音:(砸手边的书)什么鬼?这是有人要搞事?

不重要人物:同事:林律,咋了?

林梵音:没事,你出去,忙你的。

不重要人物:同事:好的。

微信

唐九洲和他的帅哥美女朋友

林梵音:怎么回事啊,用我帮忙不?@想搞石头的钱@汤汤猪

郭文韬:汤汤猪:没事,一个代拍而已。

蒲熠星:火羽白日生:这代拍之前拍过我,好像。

林梵音:月见草:我知道,因为也拍过我,那假签名照,卖了大约四位数。

石凯:想搞钱的石头:好贵。

邵明明:邵明明同学:代拍是真的讨厌。

罗予彤:马栏山野玫瑰:确实是讨厌。

黄子弘凡:只想搞石头的钱:没事月见姐,我被造谣又不是一次两次了。

………

微博

林梵音-月见草 v

林梵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诽谤》《造谣》等毁坏他人名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你无知诽谤他人时,法律或许正在凝视你呢,以下图片是我给大家手写的答案,请大家记住。

林梵音:

蒲熠星:蒲熠星 V:遵守法律,人人有责。

黄子弘凡:黄子弘凡 V:谢谢姐,棒棒哒。

李浩源:李浩源鲤太史Ⅴ:学姐霸气。

王钊:王钊律师 V:👍

史欣悦:史律 V:👏👏👏

郭涛:君合-郭涛律师 V:👍👍👍👍👍

林梵音:“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九三年》

林梵音:这是《九三年》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也想与大家共勉。

林梵音:林梵音-月见草 V:民法典******************建议多看看。

齐思钧:齐思钧Ⅴ:遵守法律。

徐灵菱:徐灵菱爱生活 V:还得普法,辛苦了。

张典娜:张张典娜 V:棒棒哒!!!

詹秋怡:詹秋怡 V:棒棒哒!支持月见姐。

郭文韬:文韬Stefen V:感谢月见。

微博热搜

#林梵音连发两条微博声援文韬和黄子弘凡 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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