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异议!

法介都不想理会对面那个皮小子的挑衅,

法介:对了甜甜,啊不,证人,关于凶器——被害人是被枪杀的,那么……那把枪呢?

甜甜:哦,凶器就是照片上那把金枪……从上面残留的火药痕迹来看,这把枪最近使用过。

牙琉:对嘛,被告就是用这把枪射杀了被害人。

怎么样,法介?检控方的这个主张,可否能够认同?

龙一:三弟,记住一点。如果没有思路,我建议你再多看几遍手上的证物,也许能有出乎意料的路径反驳检控方的主张。

那么,回到案发现场的照片……

现在,检控方的主张是“被告人持枪打了被害人的额头”,那么如果这是错的,会错在哪呢?

枪,是一定开过的。那么我们只能希望它打的不是被害人……那么枪打的是什么?

……床头柜上那个小丑玩具上,额头有个洞?……有个洞!?

好好好,BGM停……

法介:看了这张案发现场的照片,我……啊不,辩护方认为还有一种可能性。

牙琉:哦?愿闻其详。

法介:对面的检察官小子,不用这么瞧不起人。

法介不想理会牙琉的阴阳怪气——没办法,他就是那么皮,跟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拿起刚记的法庭记录,

法介:我们知道,被告人因为一些他不能拒绝的理由,听从被害人的命令向额头开枪……

牙琉:对呀,被告人向被害人的额头开了枪嘛。

法介:不对。

牙琉:?

法介:还有一个办法,被告人可以不杀被害人。

牙琉:那么你可以对此进行立证吗?就凭这张照片!

法介:当然可以了,因为我确实想到了一个办法。

法介指着照片左上角的小丑布偶,

法介:请看这个小丑布偶,它也被‘一枪爆头’了呢。

法官:……啊啊!本庭有点明白了,就是布偶额头上的那个洞……

法介:是的,法官大人,正如您所想的那样。

法介颇为自信地点点头,然后一记凌空点穴指,

法介:这个洞就是弹痕,它在检控方的主张上开了一个大大的 ‘漏洞’ !

BGM:スリルのテーマ~サスペンス

牙琉:怎么可能!

牙琉有种被侮辱智商的感觉——是因为自诩呆葫芦组智商担当吗?

牙琉:究竟有什么必要,要向那个布偶开枪!

法介:你说的不准确,检察官小弟弟。被击中的不是‘布偶’,而应该是布偶的‘额头’ 。

牙琉:额头?……啊啊!射击额头……没说是谁的额头!?

法介:对,所以被一枪爆头的就是这个可怜的小丑布偶!

法庭一阵喧闹,惊诧于挨枪子的竟然能不是被害人。

啪!啪!啪!

法官:肃静!肃静!肃静!

法官年复一年地敲锤子镇场。

龙一:干的不错呢,三弟。

法介:哈哈,还好啦……

#法官本庭明白辩护方的主张,而且确实有这个可能性,就是小丑布偶额头上的洞就是弹痕。

法官还在回味着那个小丑布偶,

法官:法警,马上去确认一下那个布偶上的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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