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段证言

BGM停。

法介:病房里只有一把枪是对的,但是你用它打的是小丑布偶是不对的!

巴朗:哪、哪里不对了……?

龙一:干得不错哦三弟,比我第一次上庭熟练多了。

BGM:スリルのテーマ~サスペンス

法介:很简单。案发现场遗留的那把枪是你用过的枪,对吧?

巴朗:对啊,怎么了?我用它打了小丑布偶……

法介:问题就在这里。被害人体内的子弹,和案发现场遗留的那把枪,膛线痕是基本一致的!

巴朗:……啊!

法介:换句话说!现场遗留的这把枪开枪的时候……打的只能是被害人的额头!

BGM:王泥喜法介~新章開廷!

啪!啪!啪!

法官:肃静!肃静!肃静!

牙琉:哈哈哈哈……真是麻烦,把我给拉出来了。

龙一:……你什么意思。

牙琉:首先我得跟大伙道个歉,我当时没听说这是 ‘两把’ 特制的手枪,检查膛线痕也只是检查了‘开火手枪的种类’ 。

法介:那你们还断定现场的这把枪就是凶器,还为此逮捕了被告人!现在跟我说‘两把枪都有可能是凶器’,你以为会有人信你的鬼话吗!

牙琉:呜呜,我知道错了……

法介: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嘛!

牙琉:……啊,对了!被告不是隐瞒了自己从现场拿走了一把枪的事实嘛!他要是早这么说,我也就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法介:……!

坏了,被告人有所隐瞒……这在法官心里可不会是个好印象啊,不过……

法官:嗯……巴朗先生。

巴朗:怎么了,裁判长?

法官:虽然听说你是今天的‘决定性证人’,但是……总感觉不像想象中那样啊。

法庭喧闹了起来……

BGM被牙琉一锤墙砸停了。

牙琉:……你这么惊慌失措,真让人为难啊。

法介:明明是你惊慌失措吧!

牙琉:别这么着急把锅甩给我嘛。

牙琉似乎已经想好了对策,恢复了往日的冷静,

牙琉:刚才的证词只是确认了事实关系,接下来的证词才是正儿八经的立证。

牙琉:……什么意思,牙琉检察官。

牙琉:接下来的证词,将立证‘被害人在证人进入病房的时候就已经被枪击’这个事实!

原来如此,这才是你的目的吗?……或者说是我想多了,其实你也是走一步看一步?

算了,接下来才是胜负的关键,来吧!

法官:本庭明白了,那就请证人作证吧。关于‘特定的开枪者’的状况!

证言开始

~特定的开枪者~

BGM:尋問~アレグロ2007

巴朗:我去病房的时间,是事先指定的时间——夜里11点20分。发现尸体之后,我先是履行约定,再叫医生来。在警备员(Anti-skill)到来之前,医生简单调查了尸体状况。当时医生明确断言,死亡时间是11点10分,一分不差!然而那个时间在病房的,是师兄而不是我,所以不是我杀的人,而是师兄。

BGM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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