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 银子弹的威力
拿着银十字架念了几遍驱邪祷文,一点用都没有,韩信掏出自己的最新款手枪,是1893年9月,德裔美国人雨果·博查特研制的博查特C93式7.65毫米手枪,也是世界上第一把实用自动手枪,手枪鼻祖。

弹匣里装有八发银子弹,他只有八次开枪的机会,如果八发银子弹用完,他都打不死德古拉伯爵,意味着今夜死的人将是他。
看到他从手提小皮箱里拿出小臂骨那么长的新式手枪,刘邦饶有兴致地盯着他。
第一次没有防备,以为又是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直到“砰”地一声枪响,刘邦胸口中弹,黑暗力量被削弱,他才意识到这东西的威力。
“你的枪?”
韩信面对半跪在地上,捂着胸口狂涌而出大量血液的刘邦,有了几分把握,被银子弹击穿的地方开始冒着白烟,正在不断腐蚀他的血肉。
“万恶的吸血鬼,末日到了。”
韩信又是“砰砰”两枪,打烂了他的两只蝙蝠翅膀,防止他飞走。
刘邦面对这种二话不说就开枪的吸血鬼杀手,头疼得紧。
“别杀我,我只是一个小喽啰,真正的伯爵还在城堡。”
韩信拿枪走近,抵住他的头颅,开始检查起他的獠牙。
狂扇两个耳光。
“这獠牙的长度可不是低阶吸血鬼可以拥有的。”
就在他准备再次转动手枪,对准脑袋来上一枪时,刘邦将他扑倒,一口咬住了韩信的虎口,同时咬破舌尖,将自己的血融入那伤口。
韩信“砰砰”就是两枪,忍着剧痛朝他射击。
刘邦倒地,韩信的伤口发黑恶化,这是被吸血鬼初拥了,如果他再不想办法驱除毒素,他将变成最讨厌的吸血鬼。
将手枪别在腰间,用宽大的风衣遮掩住,踉跄着步伐,往教堂赶去。
枪声爆发后的街道,很快来了巡警,他们对着地上的人形血迹议论纷纷,除了那具贵族青年干尸,刘邦的尸体不翼而飞。
还没彻底死透的刘邦被一个流浪汉救走了,刚才发生的那一幕,他看得清清楚楚。
吸血鬼对于普通人类来说是臭名昭著的恶心玩意儿,可是对于生活陷入绝境的人来说,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救赎。
永生、美貌、各种天赋能力,多少人一辈子求之不得的东西。
那流浪汉将刘邦的尸体拖回自己的荒野小木屋,这里破烂得不成样子,最开始跟随大量移民来此寻找机遇,最终无权无势的他和大部分脑子发热的人一样,成为贵族阶级的剥削对象。
蜗居在贫民窟的一处废弃木板房里,风吹一吹就要垮掉。
他给这个吸血鬼用烧红的铁钩拔掉胸口的银子弹,摸着那几枚货真价实的银子弹起了心思,拿去卖掉,换回不少食物。
他守着刘邦的尸体七天七夜,期待着他醒来能给自己一个体面的身份,最好也把他变成吸血鬼。
然而那具尸体除了不会腐烂,完全没有一点苏醒的征兆。
等到第八天的时候,他放弃了,换来的食物早就吃光,他不得不再次去乞讨。
这段日子,也许是发生了命案,死的那个贵族青年身份不低,全城气氛紧张,不少酒吧勾栏查得很严,大批流浪汉被驱赶,整整一天都没讨到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