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遗失的水晶
矢张政志:我想凌美,一定有备用的头巾吧,毕竟那天又没有别人丢失水晶不是吗?
一颗紫色的水晶,体积还不小,而且,上面红色的,应该是血迹......
矢张政志:听好了,御剑!明天起,你要叫我“政治”大人!要带着敬意,头低下45°的说!
这还什么都没有开始的,他就开始嘚瑟了,小心嘚瑟过头了不好收拾。
御剑怜侍(你不是让我叫你“天流斋真志守”吗?)
安室透:(......那枚水晶不应该是......)
江户川柯南:等等,大哥哥,那颗水晶的话,我记得好像是被害人那位阿姨的东西才对,就是她权杖上面的那颗。审判长2:你、你说什么?被、被害人的?小朋友,你怎么会知道的?
御剑怜侍我想,应该是因为他在案发的那天,也在叶樱院里面,所以见过被害人。
只看了一下就能知道是谁丢的,可比矢张这个笨蛋靠得住多了。
御剑怜侍他说的没错,矢张,那天晚上,就只有一个人弄丢了水晶,天流斋绘里守,就是你这个大笨蛋的师父!

御剑怜侍在拐杖的前端部分,有类似的水晶!
矢张政志:那、那张画是我的啊!还给我!
矢张哭哭闹闹的,很快,又被打了一鞭子。
狩魔冥:那种水晶到处都有,像我,在领口附近,也戴了类似的水晶。
御剑怜侍......
一点儿都不像啊,形状,还有颜色,完全都不一样啊!
御剑怜侍总之......请各位看看这件物品,这是被害人的拐杖,是在现场发现的!
那应该是属于被害人的东西,但是,在那上面,却并不像是照片上的那样,挂着水晶。
审判长2:水晶......不见了!
矢张政志:什......什么啊!怎么会这样啊!什么啊,为什么会这样,我不懂啊!!!
审判长2:这究竟......是这么一回事呢?
那颗水晶,还是被害人的权杖,是说明了什么吗?
御剑怜侍就算那天晚上,有人飞渡那座桥,也绝不会是凌美小姐,因为她那天晚上并没有戴头巾,而且,在“着地的地点”发现的水晶,也不是她的!
审判长2:那......那么!在天上飞的,难道是......掉落水晶的被害人,天流斋绘里守女士吗?
狩魔冥:我反对!
狩魔冥:蠢货跟蠢货的愚蠢讨论,必然会得到愚蠢的结论,手先,你们说是“素描”的这张涂鸦,人是不会飞的,所以......驳回。
至少,人是不可能做到在不借助任何外力的情况下,凭空飞起来。
狩魔冥:然后,这颗水晶,根本只是个障眼法。
御剑怜侍障眼法?
狩魔冥:御剑怜侍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可以理解了,天流斋绘里守那天晚上待在叶樱院自己的房间,当然,她也没有理由千万胧桥的桥头。
狩魔冥:因此,这颗水晶和本案无关,以上。
御剑怜侍我反对!狩魔冥,我想只有蠢货,才会接受你这种说法吧。
矢张政志:你干嘛一边说着一边指着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