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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想活得善良第29集
“在多萝西眼里,我太傻了。”
雷找到了多萝西讨厌我的理由。
多萝西从小就很聪明,一个人也能完成一切。
小两岁的多萝西能解答雷不能解答的问题,也知道雷不知道的事情。
和他勉强以倒数第一的成绩进入埃皮斯泰梅不同,多萝西是个天才,可以以第一名的成绩入学。
对雷来说,多萝西是一个骄傲的弟弟,相反,对多萝西来说,他是一个不骄傲的哥哥。
偶尔向他投来的可悲的眼神代表了多萝西的心声。
即便如此,雷伊还是相信,那眼神里一定蕴含着一定程度的爱意。
但事实并非如此。
“殿下竟然是个白痴!你在埃菲斯太美!“
克拉拉对抽泣的雷说。
上埃菲斯太美竟然是个白痴!
埃皮斯泰美是帝国最好的教育机构。
全世界秀才聚集的地方!
而且也不是靠皇室的影响可以随意决定入学者的地方,而是独立的教育机构。
雷是个堂堂正正的合格者。
能进那里就已经很厉害了,怎么能叫傻瓜呢!
“我还是在这次埃菲斯泰梅考试中获得了第80名……”
听了克拉拉的话,有点委屈,雷主动辩解。
埃皮斯泰美的100个年级名额中排名第80名。
对某些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令人寒心和寒酸的成绩,但对在埃菲斯泰梅入学考试中靠引体向上进入的Ray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
此外,剑术和马术都进入了数一数二的排名,现在连困难的方程式也会解了。
当然,和其他埃菲斯泰美的朋友相比还差得很远,但对雷来说,这是辛勤努力的结果。
为了达到那个水平,每天用眼泪学习,坚持着埃皮斯泰梅的痛苦时光。
等着假期去看多萝西。
“不要哭,殿下。来得太突然,皇女应该是白说了。”
“不。多萝西一定是认真的。你从来没有回过我的信。”
一年半来,每月一两封饱含心意的信,总是没有回音。
雷并不傻。
还是像个白痴一样,多萝西没收到信?多萝西太忙了吗?还是身体不舒服,不好回复?是回信了,我没收到吗?想象这些借口,使不回应合理化。
多萝茜收到信却不回信太可悲了。
“如果多萝西喜欢我就好了……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克拉拉不知道该告诉那样的雷什么。
克拉拉也隐约知道多萝西不喜欢雷。
多萝西总是对雷的信不屑一顾。
一向粗鲁下流的乔伊也宽宏大量地接受,和勃朗特公爵的庶子伊森也没有什么问题,唯独对有关雷的事情冷淡。
“保姆知道多萝西喜欢什么吗?做多萝西喜欢的事,多萝西会喜欢我吗?“
雷看着克拉拉,好像在求助。
他热切的蓝眼睛使克拉拉不得不给雷一个答案。
克拉拉一直在考虑木讷的多萝西喜欢什么,然后想到了答案。
“哦,你喜欢练剑术。每天都在做。“
“剑术?我剑术很好!“
雷的脸像下雨天一样阴沉沉的,现在有点放晴了。
他的剑术在埃菲斯特梅是数一数二的。
对他来说,没有多少自信的科目。这样你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展示自己,而不会被多萝西忽视。
“那我给你看我玩剑,你会喜欢我吗……?”
雷充满希望,或许可以教多萝茜一把剑,或者一起练习。
“啊!是的。正好几天后村里有以公爵的名义举行的剑术大赛。你为什么不去那里呢?“
“剑术大赛?”
雷点点头。
如果在那里获胜,多萝西会不会认可他的实力,看他帅气的样子呢?
为了做点什么,雷让克拉拉申请让他也出去。
这时有人敲门。
“席恩。”
“雷,看来皇女身体有点不舒服。”
“皇女身体不舒服?”
克拉拉惊讶地问。
今天上午还拿着剑飞来飞去。
“不管怎么说,我应该先告诉皇女,但是突然就来了……我太无礼了。”本来身体就不好,但白来了一个没请的客人……”
席恩不相信多萝西的病。
多萝西故意躲着他。我没有确切地说是什么原因,但我确信他是这里的不速之客。
“我还是回去看看吧。”
“哎呀!你今天来了,你在说什么。但你还是得在这里休息几天再走吧。”
克拉拉挥手。
从帝都到这里是为多萝西远道而来的客人,一来就赶走是不礼貌的。
如果就这么走,这么远的地方也白跑了。
“可能是今天上午练剑术练得太认真了,身体有点累吧。还去了趟市区。我去看看皇女。两位在房间里休息。”
克拉拉说要看生病的多萝茜,跑到席恩告诉她的医务室。
克拉拉走了,只剩下雷和席恩。
席恩呆呆地看着雷。
雷的眼角有明显的泪痕。
来到这里的时候还充满幸福感的Ray再也没有了。
“我早知道就不要了。”
“不。是因为我。”
雷苦笑了。
席恩为他的样子感到心疼,悄悄地拍了拍雷的背。
他最清楚雷是多么期待见到多萝西,所以他也最能理解雷现在的感受。
雷平时也会提起多萝西。
特别是在给多萝西写信之后,每天都在想:‘今天会有回信吗?他满脸激动地等待着“回到宫里会有回信吗?”
然而,在持续的日子里,没有回音,雷渐渐安静下来。
但不说并不意味着他不等多萝茜回信。
回到宫中,他的工作就是首先确认是否有多萝西的来信,然后默默地转身离开。
“白来我这里,皇女心情更不好吧。”我既不是皇室的人,也和皇女不亲近……啊。”
安慰雷的席恩停了下来。
让他眼前一亮的是多萝西床边的小手帕。
边角上的刺绣是弗里德大公家的纹章。
与米兰空间的离别宫非常不同的手帕像非常珍贵的物品一样被折叠起来,像展示一样被供奉在协桌的最中央。
“那个怎么在那里?”
席恩记得很久以前,他给多萝西掸土时,给了她一块手帕。
皇女多萝西没有手帕,所以她的手帕不会一直用到现在。
‘我以为肯定是扔了……’
没关系,多萝西不喜欢席恩。也许吧。
但是你把不喜欢的人的东西放在那么近的地方吗?
还是为了等我来了就还给我而保管的?床头柜上?
手帕肯定是他的,但席恩觉得手帕是个无法破解的密码。
*
伊森很早就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母亲是在酒吧卖身的女人,与之相反,连父亲都叫不上的父亲是了不起的公爵。
他出生后四年由母亲抚养长大,就像被这位公爵家卖了一样来到了这里。
因为母亲需要钱,也没有余力抚养孩子。
公爵对他比我想象的要好。
不仅是公爵,这个宽敞的公爵宅邸的大部分人都对他很有好感。
多亏了一张“勃朗特公爵酷似胡林年”的脸。
伊森很早就知道自己的外表比别人强。
他的世界比其他人友好。
每天听到的“长得帅”之类的称赞总是带着真心。
别人微笑时和他微笑时的反应不同。
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乔纳森和他搭讪时的反应是不同的。
比较很容易,他知道了作为滚进来的石头,如何比嵌进去的石头更发光。
是因为继承了在酒吧工作的母亲的血液吗?他知道如何讨好别人。
如果去掉浅薄母亲的色彩,加上贵族勃朗特家族的色彩,就完成了完美的“伊森勃朗特”。
因此,伟大的伊桑·勃朗特在公爵家生存是很容易的。
当他笑的时候,人们会多给他一块巧克力,当他掉下一滴眼泪的时候,整个蛋糕就出来了。
甚至公爵夫人都不敢恨他。
不,反而为他心疼惋惜。
“你这个又漂亮又小的孩子有什么罪……!”
因为伊森进来的事,公爵夫人和公爵的关系变坏了,但两人都从不责怪伊森。
因为可爱的孩子没有罪。
在对待公爵夫人时,伊森花了最多的功夫。
公爵家内部的事情都归夫人管,所以他动起了脑筋,让夫人觉得自己是个更可爱的孩子。
幸运的是,勃朗特家的长子乔纳森·勃朗特没有他那么精明。
乔纳森和他同龄的孩子一样闯祸了,而伊森只知道做什么。
伊森喜欢这样的乔纳森。
因为和不成熟的乔纳森相比,伊森更突出。
大人们是一群奇怪的人,他们本身也是儿童,却对儿童闯祸感到厌烦。
总之,正是因为这样,聪明明了的伊森才能活下来。
特别是伊森喜欢故意碰乔纳森的东西。
“伊森!马娃娃是我的!“
一碰乔纳森的,乔纳森就生气,气呼呼地跑过来,粗暴地抢东西。
“啊啊……!”
大哥哥的力量使伊森扑通一声倒下,仆人们惊慌失措地跑过来。
“伊森少爷!”
“黑……。我是因为娃娃上有泥土,所以才想帮他抖……”
适当地抽泣,仆人们就会站在他一边,受到责备的是乔纳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