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原之晴:好了,长安,你既然来了,我也该走了。

长安:怎么了,你在这就行呀。

原之晴:不必麻烦了,我搬出去就好。

原之晴:对了,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

长安:嗯,不走了。

原之晴:那就好,房子我已经转到你名下了。

长安:不用这么麻烦的。

原之晴:没关系,我走了,住的开心,拜拜!

说吧,之晴拉的自己的行李走了。

注释:现在王俊凯不在这里,他回去拿文件了。

沐雪:喂,小九,叫上兄弟们,今晚夜魅酒吧不见不散!

凤九:啊?哦,好的,老大。

晚上。。。。。。

酒吧。。。。。。

凤九:老大,为什么这家酒吧跟你的名字一样啊。

沐雪:我开的!

凤九:老大,你什么时候开的酒吧呀?

沐雪:我刚回来的前一个月。

凤九:前一个月?

沐雪:嗯。

凤九:你厉害!

凤九:有钱任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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