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原之晴:好了,长安,你既然来了,我也该走了。
长安:怎么了,你在这就行呀。
原之晴:不必麻烦了,我搬出去就好。
原之晴:对了,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
长安:嗯,不走了。
原之晴:那就好,房子我已经转到你名下了。
长安:不用这么麻烦的。
原之晴:没关系,我走了,住的开心,拜拜!
说吧,之晴拉的自己的行李走了。
注释:现在王俊凯不在这里,他回去拿文件了。
沐雪:喂,小九,叫上兄弟们,今晚夜魅酒吧不见不散!
凤九:啊?哦,好的,老大。
晚上。。。。。。
酒吧。。。。。。
凤九:老大,为什么这家酒吧跟你的名字一样啊。
沐雪:我开的!
凤九:老大,你什么时候开的酒吧呀?
沐雪:我刚回来的前一个月。
凤九:前一个月?
沐雪:嗯。
凤九:你厉害!
凤九:有钱任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