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心动的OFFER2 35调查成果汇报
下午两点半,高空抛物案取证调查成果汇报。
听了丁辉和朱一暄组的汇报,金贤觉得他们的逻辑真的很棒,但他们没有物证,这让瞿泽林显得有些兴奋。
这次课题,金贤让瞿泽林主讲,俩人练了一上午终于达到可脱稿讲述。
瞿泽林:各位律师下午好,我们是高空抛物案取证调查的第二组,下面由我和金贤来做一个取证调查的成果汇报。
瞿泽林: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汇报,依次是,调查目的,调查过程与方法,调查结果以及法律责任分析。首先我们的调查目的是确定具体侵害人,如果不能确定也要缩小承担责任主体的范围。那么我们是怎么来展开我们的调查的呢?
瞿泽林:首先是取证前准备:第一,我们也大致分析了一下侵害人画像,确定其是一个爱抽烟喝酒能吃小龙虾的中年人,但是这不是准确的,只能提醒我们重点关注这个人群;第二,我们根据画像及案情相关主体设计了一些问题,以垃圾分类政策为主题问询了住户包括事发当天是否在家,是否抽烟(抽哪个牌子的烟)喝酒(啤酒喜欢瓶装还是罐装),是否最近吃过小龙虾,是否有扔垃圾困扰并提供扔垃圾的帮助,是否有停车困扰等一系列问题;第三,实地考察,确定调查范围,我们也发现只有每层的6户才有作案的可能。然后到了我们的取证部分,这部分我们分成了两类,一类是调查人的口述取证,一类是调查人的垃圾物证取证。女孩子在询问过程中优势比较大,就由金贤来汇报这一部分的内容。
金贤我们主要走访了5层以上的18家住户,其中10户不在家,按管理人员的说辞他们工作日一般都不会在家,再根据画像年龄,我们重点关注了15层,18层,21层的一个情况,因为这几层是在案发期间在家的,但18层表示自己不吃小龙虾,21层正在装修,我们去的时候是没人,通过邻居的讲述昨天21层是有人在的。但我们还是排除了18层和21层,为什么呢?接下来由瞿泽林来给大家解惑。
瞿泽林:我们并不能确定调查人言辞的可信度,所以我们进行了现场搜证。我们在问询过程中以帮忙带垃圾为由考察他们的垃圾分类情况,昨天是否有扔垃圾。其次我们也在走廊上也查看了一些垃圾袋的线索。我们只在十五层六号的门口发现的滞留垃圾袋里找到了昨天的小龙虾外卖小票,用过的手套以及少量龙虾壳,龙虾壳的量与下单量是不符的,并且问询过程中住户表示昨天没有去扔垃圾。那么他们吃掉的龙虾壳哪去了呢?
瞿泽林:这就是我们调查取证的一个过程。调查结果我们主要怀疑对象就是15层06号住户。接下来请金贤对相关证据做一个法律责任分析
金贤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现有的证据,我们觉得最大可能性的侵害人是15层06号的住户,但是由于没有办法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我们认为以目前的证据结论只能由3号楼5层以上的06室住户承担公平责任对受害人进行适当补偿。但受害人存在不按规定停车的过错,可适当减轻承担责任主体的责任。这是我们所以调查取证的一个结论。感谢各位律师,辛苦了。
出了会议室。
朱一暄:你们龙虾壳哪找的?
金贤瞿总翻的垃圾。
丁辉:我们都没注意到。
瞿泽林:每一层的垃圾我们都翻遍了。他们会把垃圾扔在楼道非常黑暗的地方。
丁辉:你们这找得太关键了。
朱一暄:我也觉得,不管是证据还是法律我们都输得好彻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