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大佬和他的小傲娇

案发现场是离美院不远的一片居民小区,不宽不窄的马路被警方的车辆围堵得水泄不通,警灯不停地闪烁着、转动着,映射在这宝石蓝的夜空。

一栋栋旧公房去年刚整修好,墙漆干净无垢,正值傍晚时分,很多路过的居民都是老人,纷纷停下脚步,探头探脑,交头接耳。

“杀人了哎……”

“哟,可怜的孩子哦,啧啧。”

……

沈霜降拨开人群,冲了进去,正好看到赵晨风起身,对着尸体摇了摇头,再定睛一看——

李思南双目剧睁,嘴唇发绀,微微张着,脖项处被划了一道狭长的口子,汩汩冒着鲜血,斜躺在地上,身上穿着的连帽卫衣沾了大片的红。

沈霜降蹲下身去,仔细打量起面前已失去生命体征的少年,那双眸子还是和昨天见到他时那样惊恐不安,眼球布满蛛网状的红血丝;

颈前被人用利器割了口子,沈霜降下意识地在尸体脖子处做了个“八”的手势,比对了下长度,估摸在8.9厘米左右,和秦仁书脖子的致命伤相差不远;

目光下移,落在地上的左手松松地摊开着,五根修长的手指微曲,是很自然的肌张力,看来还没开始产生“僵直反应”,身体还在散发余热,预计死亡时间在半小时内;

沈霜降往前挪了挪,看向死者的鞋子,他穿的是41码的男士棉拖,没穿袜子,脚踝的皮肤有些皲裂,是秋季比较常见的现象,李思南平日里比较邋遢随意,不注重清洁,导致这块皮肤的肤色明显比小腿的颜色深,像是积了一层泥垢;

再去看他另只手,同样呈现出自然的手掌曲张力,这只手戴着一块黑色的电子表,边缘泛着淡淡的白痕,吸引了沈霜降的视线,忙戴上检查手套,绕到尸体另一侧,轻轻翻动死者的手腕,腕表的表盘边缘有点白色,像是摩擦过的痕迹。

他托着腮,在心里琢磨着,如果说是走路或者跑步不小心摔了一跤,手表刚好擦到了也就能解释得通,更何况这里的地面看起来平稳,但实际上还是有几处凹凸的地方,倒也不是石头。

为了验证这一说法,沈霜降向赵晨风摊开手掌:“把你身上最坚硬的东西拿出来。”

“啊?”

“啧,快点,别磨蹭!”

赵晨风脸一红,畏畏缩缩地凑过去,小声说道:“不太好吧,沈队,现在人那么多……”

沈霜降瞪了他一眼,自作主张地去搜他的裤兜,尽管赵晨风百般抗拒:“别呀,沈队,在外面呢,你别——”

“找到了!”

当沈霜降从赵晨风的裤兜里掏出一支黑色水笔时,赵晨风哑然!

沈霜降没去看他奇奇怪怪的脸色,继续蹲下身去,把盖着笔帽的水笔往坚硬的地上摔去,捡起看了看,又往地上擦了两下,这才在笔帽上留下了几道白痕,顿时松了口气。

他拨拉了两下死者的脚踝,右脚的腓骨外踝有明显擦过的痕迹,并且摸到周围的肌肉伴有轻微的肿胀,而左脚没有。

-未完待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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