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Got to lose, is always better than never gets no more cuts.

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

——————————————

庄瀛觉得自己可真是个贴心小棉袄。

偌大的训练场内,狼狈不堪的精英队成员们正在做一件十分大逆不道的事儿——他们正在被对自家队长的爱宠进行一场疯狂的追杀。林熙熙的长鞭甩的噼啪作响,奈何唐九站的略高,鞭子够不到它。

墨长老之前还吐槽过,浮空城这一届的孩子们没一个省心的,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庄瀛正在认真的贯彻落实这一点,他大咧咧靠在操控台上,三下五除二,把场内所有可以让唐九立足的东西都收起来了。唐九原本正嘚瑟着,金鸡独立的站在横杆上,结果那杆儿冷不防一收,它就头朝下栽了下来。

啄羊鹦鹉确实是鸟界智商的天花板了,但唐九显然是个例外。它笨。

不只是庄瀛,其实好多人觉得唐晓翼把唐九给捡回来,就是看中它脑子笨。毕竟他身边的人哪个不是浮空城的顶级人物啊。

唐九个子不大,但它胖,再加上脑子反应慢,等它扑腾着翅膀往上飞的时候,林熙萌的鞭子已经缠上它的爪子了。

“饶命饶命啊!”

训练场内顿时一片鸡飞狗跳。

“老娘今天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飘飘扬扬下了一场鸟毛雨。

庄瀛喟叹一声

还挺好看。

…………………………

只是也不是每个地方在经历一场恶战后都会像他们这么欢脱快乐的。

鬼影迷踪不管在什么时候,永远都是阴森森凉嗖嗖的,十分对得起那个“鬼”字。

“哟,唐小姐还知道回来啊?”

偌大的实验室里,光线十分昏暗,只有一个黑衣人站在操作台前,背对着门口,手里不知道在捣鼓着什么。

唐梦琪手里拖着一个浑身鲜血的少年走了进来。

那少年一身黑袍破烂不堪,灰色的头发被血浸成一缕一缕的杂乱模样,挡住了眉眼,只依稀看见额角露出了几道伤疤,渗着暗红色的血丝。

“与其管我,倒不如先管管你自己。”唐梦琪脸上半点不见之前的温柔娇俏,阴森森的像只艳鬼:“你那药一点用处都没有,什么都没审出来,那位是个硬骨头,对他更没用了。”

那黑衣人嗤笑着转过身来,露出一张半是骷髅半是血肉模糊的脸来,露着牙龈的嘴愣是扯出一个优雅的笑容:“这就是那个疑似逃跑的?你自己没本事审出来,跟我有什么关系。”

唐梦琪厌恶的看着那人捏着了兰花指,她实在想不明白韦神Boss非要留着他:“光耍嘴皮子有什么用,当务之急是怎么完成我们的计划!”

“还有,别以为Boss任用你就是信任你了,温莎公爵。”唐梦琪轻轻舔舐着指尖的鲜血,面色狰狞。

温莎嘴角笑意不减。

当初是他主动加入鬼影迷踪的,现下得以重用,造人嫉妒很正常。再者说,他曾经既然能被唐晓翼称之为朋友,虽然是狐朋狗友吧,这种情况着实见了不少。

温莎懒得跟唐梦琪废话,她现在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女疯子。

这么一比较,倒是地上这位更能引起他的兴趣。

“起来吧,没晕就别装了。”

竹砸:今日份奉上↑

竹砸:该出场的应该都出来了吧?身份应该也都写了,那就可以开始下面的剧情啦✌️

(本章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