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原创剧本杀:《动物之森》23(鲜花加更)
石凯和蒲熠星最后说了什么不得而知,等他俩从会议室出来的时候都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一对一环节结束之后,按照惯例,广场已经被放上了一排凳子,六个人排排坐,开始进行第二次集中推理。
石凯:刚刚一对一的时候又出现了新的证据,就是在广场喷泉的天马雕塑的底座下面,发现了这个贴着“七星散”标志的玻璃瓶,从说明上来看,这是一个毒药,而且我们也已经确认过,死者的脚心确实出现了中毒之后才会出现的七颗斑痕,所以我们现在可以判断,甄小蝶的真正死因不是嗑到了头。
周峻纬:而是因为这个毒药。
石凯:没错。而且我这里还有个新的信息,就是微微兔刚刚跟我坦白的,她就是推了甄小蝶导致他摔倒嗑到头的那个人。
齐思钧:他是你推的?
齐思钧惊讶地转头看向许知微。
许知微:是我推的。
齐思钧:那你之前说你没有推他,你这不就是说谎了吗?难不成你是……
齐思钧想说“凶手”,但是又顿住了,表情狐疑,大概也是觉得凶手直接自曝不太可能。
许知微:我是说谎了,但这是因为我以为是我推倒他导致了他的死亡。
蒲熠星:你就认为你是凶手。
许知微:是的,所以我之前才会隐瞒一些事实。但是现在突然发现甄小蝶的真正死因其实是中毒,那我就不是凶手了,所以我才会和侦探坦白。
石凯:而且她还告诉我,她其实看过韬兔兔手机里的那段监控视频,她其实是知道甄小蝶对她下毒的这件事情。
郭文韬:嗯?你什么时候看到的?
这次连郭文韬也惊讶了,他以为只有他知道监控视频的事情。
许知微:今天上午,你回家去拿文件的时候手机落在我家的沙发上了,我拿起来的时候就看到了那段视频,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去找他吵架。
郭文韬:你不是因为甄给你发的那条短信和照片才去找他的吗?
许知微:那只是个借口,而且我相信你,我不会因为旁人的一句话就去怀疑我爱的人。
郭文韬被许知微这句突如其来的直球打傻了,看着她瞳孔地震,话都说不出来了,还是齐思钧一句话给他拉回了现实。
齐思钧:也就是说,微微兔现在的动机也齐全了,你是有理由杀他的。
许知微:是这样。
[再看一次还是觉得真秀啊,直到这个时候才爆出真正的死因]
[还有微微,居然一直拿着张假凶手牌]
[也不一定就是假的,万一是真的呢?]
[那就更秀了真凶手装假凶手?双重欺骗?]
[怎么你们越说越像微微了?]
[是不是凶手我不知道,我只关心微微说韬韬是她爱的人了啊啊啊啊]
[再一次为知文识礼的绝美爱情尖叫,他们俩这是双向奔赴啊]
齐思钧:我有一点不明白,你说是你推倒了甄小蝶,也就是说你去找他的时候甄小蝶还是活着的。
许知微:对。
齐思钧:然后你们吵架,你推倒了他,但他的死因又是因为中毒,这真的不是你干的吗?
许知微:不是我。我推他的时候其实没怎么用力,他是突然瞪大了眼睛倒下去的,等我再看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呼吸了,我当时以为他是嗑到脑袋当场毙命,现在看来,应该是他早就中了毒,只是在我推他的时候刚好毒发。
齐思钧:真的就这么巧合的吗?这要是没发现毒药,你就会被认为是凶手了,包括你自己在内。
许知微:虽然我自己也觉得很不可思议,但就是这么巧合。
齐思钧没再反驳许知微的话,他推了推眼镜,不知道在想什么。
石凯:微微兔推倒甄小蝶发现他死亡的时间应该是9:40,根据这个时间推断,甄中毒的时间应该是在9:10左右,你们各自说一下这个时间你们都在干嘛吧,从周浣熊开始吧。
周峻纬:我当时正带领我的团队在广场上做欢迎仪式的场地搭设。
石凯:你中途离开过吗?
周峻纬:没有。
齐思钧:有人可以证明吗?
周峻纬:我团队的人当时都还在,他们可以帮我作证,他们是直到9:30才离开的,这段时间我一直和他们在一起。
齐思钧:你团队的人也许可以作证,但是现在现场没有你团队的人在。
石凯:也就是说你们其他人是不能帮他作证的。
其他人一起摇头,周峻纬也无奈地耸了耸肩。
周峻纬:他们确实不能帮我作证,因为他们之中我最早见到的一个是9:30来的齐小狐。
石凯:也就是说,万一你在9:10离开过,也没有人知道。
周峻纬:现场的这几位确实没有人知道。
[峻纬也没有不在场证明了]
[作案时间提前了半个小时,刚才的不在场证明其实都不作数了]
[这扑朔迷离的案情,我已经想摆烂了]
[真的脑瓜子疼]
石凯:好,那齐小狐。
齐思钧:我9:10的时候正在我的店里制作面包。
石凯:关于这个我刚才就想问了,你的店铺都被查封了,你怎么还能制作面包呢?
齐思钧:我的店铺被查封是让我整改,这段时间不能对外营业,但不妨碍我自己制作面包啊。而且由我来提供欢迎活动上的面包这件事是老村长火烈鸟离职之前定下来的,属于内部提供,并不属于营业的范畴。
齐思钧的理由倒是很合理,石凯想了想只好做罢。
石凯:好吧,也就是说9:10你在做面包,但其实也没有人给你作证。
齐思钧:人证是没有,物证是有的,就是我那一食品柜的面包。
郭文韬:面包也无法作证吧。
齐思钧:烤面包的时候是不能离开的,不然就烤焦了。
许知微:你完全可以提前做好面包呀。
许知微和郭文韬都不同意齐思钧用面包作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齐思钧:那我就没办法了,我确实是在制作面包,也确实没有人可以替我证明。
石凯:好,下一位微微兔,你说一下你当时在干什么。
许知微:我9:10的时候和我的男朋友韬兔兔在一起处理工作。
石凯:你们一直在一起吗?
许知微:对,从早上7:30他来我家吃早饭的时候就在一起了。
蒲熠星:韬兔兔不是说他回去拿文件了吗?那时候是几点?
郭文韬:我是在大概9:20的时候回去的。
蒲熠星:然后微微兔你是在9:30看到视频和短信去找的甄?
许知微:是的。
齐思钧:既然你和韬兔兔有分开过,那你们两个其实是有时间可以提前去找甄的。
许知微:不,没有这种可能。
齐思钧:为什么不可能?你们完全可以在时间上撒谎啊。
齐思钧提出了质疑,但这个质疑被许知微迅速抓住了逻辑上的错误。
许知微:好,假设我们两个之中有人撒谎了,在9:20分开之后去找了甄,但那个时候你已经去找甄了,那我们再去就会遇到你,但事实上你并没有看到我们任何一个人。这就说明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情况就是我们的确没有在9:20去找甄小蝶。
郭文韬:第二种情况就是我们有人去了,之所以没有遇到你是因为你也撒谎了,9:20你根本就不在甄那里。但是只有凶手可以撒谎,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的人同时撒谎。
许知微:没错,除非有两个以上的凶手合谋。但如果是这样,凶手之间就不会互相质疑。所以综上所述,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我和韬兔兔两个人都没有在9:20去找甄。而且,即使我们有人在9:20去找他,给他下了药,那他的死亡时间就会是在9:50而不是9:40。
许知微和郭文韬配合默契地将这一段逻辑推理讲述给大家听,齐思钧在听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自己问题当中的逻辑矛盾,蒲熠星和周峻纬连连点头表示赞同,而石凯,一边听一边逐渐张大了嘴,到最后已经变成了一张呆滞的表情包。
[再一次不得不感叹微微的逻辑思维能力]
[迅速找到问题并分析和反击,这也太厉害了]
[而且她和韬韬配合真的好默契啊]
[想法、思维、叙述,几乎都是同步的]
[这就是北大学霸的威力吗?]
[不,这是北大学神官配的威力,一学霸也做不到]
[日常怀疑他们共脑]
[反正xql之间一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交流方式]
[凯凯此时就是我的脸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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