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297%:情歌

浅憩了十几分钟,丁程鑫猛然惊醒,才发觉自己还在包厢里,他站了起来,有些头重脚轻,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外,现在估计时间已经不早了,再熬一会早餐店都开门了,丁程鑫却还是想回家睡个好觉,下午起来再买一套新衣服。

丁程鑫:等等……

他好像突然撇到了什么,熟悉的侧脸埋在酒吧晃动的房间,来这里玩的都不矮,所以中间凹下去的那个便格外显眼。

是简喻。

丁程鑫估计一辈子都不会想到她能来这种地方,还来了两次。

她在唱情歌,唱到眼睛都红了,周围的人早已睡着,都是女生,脸上的妆也哭到花了,只有她一个人孜孜不倦地继续唱着。

简喻的音色很好听,放在情歌面前也毫不逊色,他一直想让简喻给自己唱一首,没得到肯定答案,没想到是在这种情况下听到的。

丁程鑫动情地站在门口,完整地听完了一首歌。

不知道简喻有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出现,愣是把那首歌循环唱了三遍。

说不清楚是什么感受,每个人宣泄失恋的感情方法都不同,可丁程鑫和简喻却实打实地在这个相同点上硬碰硬了,他们都是笑着唱完的,好像真的经历过一样。

其实丁程鑫在听的时候就在想,她不是说好要答应自己做七日情侣吗,她不是没动心吗,为什么这种时候也会难过。

简喻的身上同样有残留的泥巴,旁边是新衣服,显然是有人劝她换衣服被拒绝了。

可能她也看过海吧,可能他们坐的是同一个位置吧。

乌黑的发尾盘成一个圈,缠绕所有对你的眷恋,隔着半透明门帘,嘴里说的语言完全没有欺骗,屋顶灰色瓦片安静的画面,灯火是你美丽那张脸,终于找到所有流浪的终点,你的微笑结束了疲倦。

简喻红着眼睛转头看向门口,看到丁程鑫的身影时明显愣住了,她根本想不到缘分真的会这样巧,在最尴尬也最需要彼此的时候出现了。

我不止一次的跟你说过,我很怕你会离开。

丁程鑫望着她,久久没有说话,好像眼神交流成了此刻唯一的交流方法,也成为电流过后的那些余温。

丁程鑫: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门口极速窜来的风吹过少年的发梢,风吹不动滞留的衣服,也吹不动那些深情的余韵,各色霓虹灯照应在脸上,蓝光分不清是灯还是眼泪。

他们明明早上才刚分别,却感觉美好到恍如隔世,以至于丁程鑫会动情地说出“好久不见。”

简喻嗯,好久不见。

丁程鑫鬼使神差地走进酒吧包厢,从一个满脸花妆的女人手上抽出话筒,对她笑道。

丁程鑫:这么晚不睡觉,那就一起发疯好了。

怎么唱情歌,唱到眼睛都红了。

呦呦:这章码字的时候搭配的是音符里的《怎么唱情歌》,有BGM真的速率翻倍,宝贝们看的时候或许加上效果会更好,不过因人而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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