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立法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

新年伊始

刘协回归洛阳之后所下达的第一项旨意便是重修汉律

因为官制改革再加上多年动荡

原本所立汉律六十篇已经愈发不合时宜起来

不过这个其实跟我没多大关系

司隶校尉虽然属于是监察官,但掌握着一定兵权

官制改革以后,我就会和各州刺史一样正式成为一方军政长官

至于监察工作就交给了御史台

刘协:安民,修订汉律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曹安民为啥啊?

曹安民这和我的工作没有半点关系啊

刘协:是大将军向我推荐的

曹安民伯父?

刘协:嗯

刘协:他说想先考验考验你的能力

刘协:等到与鲜卑的作战结束后

刘协:就正式调你去刑部

曹安民emmmm

好像也不是不能理解

毕竟曹家和夏侯家的子弟大部分人都进了军队

在朝堂上没有照应

虽然子建已经通过了殿试,但感觉他那性格不惹事就算不错了

曹安民所以伯父的意思是想让我弃武从文吗?

曹操:没错

曹操:曹家子弟之中,昂儿已经在军中独当一面

曹操:彰儿也开始崭露头角

曹操:丕儿一心经商

曹操:其他孩子也就植儿的文采最好,但是他不够稳重

曹操:所以只能靠你了,安民

曹操:进入刑部是平调,你会从侍郎做起

曹操:已经定好的刑部尚书是程昱,你跟他也已经很熟悉了

曹安民那倒是

曹操:曹家不可能一直把兵权握在手中

曹操:今后这朝堂之上如果不能占据一席之地,那么迟早会出大事

曹安民我明白了

曹操:好好努力吧

曹操:如果修订律法的过程中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大可以去找其他人商量

曹操:虽然现在已经各奔前程了,但文若他们到底还是会顾及与我曹家的情谊

曹安民明白

其实这个真做起来并不是很难

因为有现成的模版

我直接copy了一份唐律出来

程昱:这可真是不得了的变革啊

程昱:新的《汉刑律》一共十二篇

程昱:以《名例》为首

程昱:条文化繁为简,便于理解

程昱:可以说单从立法技术来说是无可挑剔的

程昱:但是在内容上却有些……该怎么说呢,过激了一些

曹安民请程大人明示

程昱:在这刑律之中

程昱:曹大人将刑法分为死、流、徒、耻辱刑以及罚金

程昱:通篇没有关于肉刑和赎刑的规定

曹安民因为我认为像那种刑罚没有必要

程昱:哦?

曹安民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

曹安民所以古人设置了各类残酷的刑罚以震慑宵小之辈

曹安民可结果呢?

曹安民普天之下,论刑罚之严苛,未有甚于秦律也

曹安民然秦朝二世而亡

曹安民论律条之简要,未有及于三章也

曹安民则高祖速得民心

曹安民对于犯罪的预防并不直接和刑罚的残酷性挂钩

曹安民过于严厉的刑罚未必能震慑住罪大恶极之辈,而善良小民只是偶尔失足,便会万劫不复

曹安民这背离了初衷

程昱:嗯……

曹安民大部分的百姓都是淳朴善良的

曹安民我们绝不能秉持人性本恶的观点

程昱:确实如此

曹安民还有其他问题吗?

程昱:我接着看看,登闻鼓、死刑复奏……新加了不少制度呢

曹安民其实这些在某些地区已经开始使用

曹安民只是现在正式列入律法而已

程昱:不过比起以前,少了一些制度

程昱:比如亲亲得相首匿

曹安民这项制度不合时宜

程昱:为何?

程昱:《论语·子路》中: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程昱:可见孔夫子也是认同这种制度的

曹安民这是后人的曲解

曹安民孔夫子认为父子互相隐匿罪责乃人之常情,如果因此认为这人不正直就有些太过严厉了

曹安民但是当律法规定了这项制度以后

曹安民强迫卑幼必须隐匿尊长罪责

曹安民不仅不利于执法司法,还加深了尊长对卑幼的掌控

曹安民长此以往是不利于社会的

程昱:嗯……

程昱:只怕这本刑律出台以后

程昱:会引来许多争议

曹安民无所谓

曹安民阻力太大改就行了

程昱:……哈哈哈

程昱:确实如此

程昱:没必要急于一时

新颁布的汉律分为《汉刑律》《汉民律》《汉六典》和《大理寺编制律》

以刑律为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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