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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这起从案发的8月,一直延续到这年的6月,震惊日本全国的一系列恶性幼女杀人案,终于算是进入了落幕阶段。

案发的第二年3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刑事庭第二庭开庭,对宫崎勤一案开始审理。申请旁听的人达到了上千人,而旁听席只有50个席位。

大批市民和媒体都涌到了法庭门外,他们有些是焦急地等待着法庭中传出的消息,有些是拉出横幅,要求判处犯罪嫌疑人宫崎勤死刑。

然而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这起审判,与其他的刑事案件是不同的。

由于涉及到的被害人数众多,而且在此案被曝光前后,东京附近以及关东地区也还有几起幼童被拐案件,具体哪些案件确系犯罪嫌疑人宫崎勤所为,而哪些案件又与他无关,或是证据不充分,这些都需要一笔笔详细地审理清楚。

因此,这必然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役。

按照流程,检察官当庭朗读了起诉书,内容包括了犯罪嫌疑人宫崎勤对于四名幼女先后的诱拐、杀害……以及抛尸的内容。

在检察官朗读完毕后,法官中山善房转向犯罪嫌疑人宫崎勤,问他:“起诉书所述是否为事实?”

犯罪嫌疑人宫崎勤对罪行供认不讳,“都是事实。不过有一件事,我需要当庭说明。”

庭上的人,包括检察官和法官在内都立即紧张了起来。按照庭前合议的内容,犯罪嫌疑人宫崎勤对自己的罪行并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之处,所以当他说“需要当庭说明”的时候,所有人都感到颇为意外。

犯罪嫌疑人:我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的野本绫子的手臂和小腿,其实我是知道下落的。我把她的手*掉了,而她的小腿可能是被家附近的野狗或者是野猫叼走了。

听到这话,检察官皱起了眉头。

在之前长达半年间的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宫崎勤从未提起过此事。每当警方问到他有关受害者野本绫子的残肢的问题时,他总是用“记不得了”来回避问题。而如今在庭上,他突然抛出了“她的手被我*掉了”的说法,这究竟是何用意?

第一次开庭结束之后,中山法官把检方和辩方律师叫到一起,要求他们对宫崎勤庭上的发言做出解释。辩方的两名国家指派律师表示,犯罪嫌疑人宫崎勤在看守所中,完全没有对律师透露过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细节,因此他们也是头一次听说此事。

由于事情发生的比较突然,中山法官开始考虑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宫崎勤进行正式的精神鉴定。

4月25日,第二次开庭。按照司法流程,在这次开庭中被告宫崎勤可以陈述自己对于起诉书的意见。然而,在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宫崎勤再次说出了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话:

“我希望法院能够把车和录像带都还给我,然后把驾照也还给我,我想要开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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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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