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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现场的导火索VV、帽子、鞋子的鉴定结果表明,这些物品都出自于沈阳等地,棉花研究所的专家检测了棉衣中棉花的棉绒,查明这种长棉绒产于辽宁省朝阳地区。一下子,这个情况就为整个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准确的侦破方向,使专案组能下决心集中力量跟踪追击,着重抓了对辽宁的调查而没有平均使用力量。
5月11日,辽宁省公安厅军管会报来在本省的调查结果,是在4月2日凌晨5时,住在辽宁省朝阳地区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南营子公社东村叫刘兴颖的农民,提着两个黑色塑料手提包离家,乘坐长途汽车到承德,从承德换乘开往北京的火车去了北京,至今未归。
另外,经辨认爆炸现场那具无人认领的尸体照片与刘兴颖的相貌非常相似。针对辽宁省公安厅军管会上报的情况,专案组经过综合分析后认为非常重要,便立即派专案组成员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老侦查员潘玉林带人赴沈阳与辽宁省公安厅办案人员道等子插到底,深入到南营子公社东村这个地方。
介绍一下整个南营子公社位于辽西,距河北承德不太远,这带是山区,土地瘠薄,属于辽宁境内最贫困的地区之一。潘玉林他们的工作作风扎实,脚踏实地在东村大队沉到群众中去,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趁热打铁,顺藤摸瓜,及时进行核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很快,这个案子的真相便水落石出,经过调查,警方得知刘兴颖,男,29岁,是蒙古族人,VV出身。他们家中现有三人,父亲刘君译,也是被管制的人和弟弟刘瓒祢,是个曾犯有盗窃罪的劳改释放人员,还有一个哥哥在内蒙古工作。
另外,他还有一个妹妹,但她案发时已出嫁。他在离开村子前,把乱糟糟的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把他经常用的东西都处理了。走的头一天晚上,还找了一些人一块喝酒,并告诉大家他要出门,但没有说到哪里去。第二天早上5点走时,他和邻居住着的叔叔打过招呼,说他要到北京去,至今也不知其下落。
当潘玉林和辽宁省公安厅代表人去找刘兴颖的妹妹,把死者的照片给她看时,她一眼就认出是她哥哥。刘兴颖的他妹夫还告诉警方,前一阶段他妹妹还曾给他哥哥做了一件新的黑棉衣,棉花就是从本地市场上买的。
于是,专案组立即责令辽宁省公安厅火速将刘兴颖的妹妹和东村的治保主任送到北京。
其实,在那充满狂热的年代下,一人犯罪(当然,也有不少是冤假错案)满门遭殃,刘兴颖的妹妹一听其哥哥闯了塌天大祸,犯下了弥天大罪,当时就吓得魂不附体,瘫倒在地。她担心受株连而被关押坐牢,故坚决不去北京认尸。
经各方面的人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刘兴颖的妹妹她才战战兢兢地跟省公安厅的干部来北京。
经刘兴颖的妹妹对这具无人认领的尸体的辨认,证明死者确是刘兴颖本人,经辨认遗留物品,也是刘兴颖之物。
基于上述的事实根据,专案组经过反复核查研究,这才确认刘兴颖就是制造西单商场爆炸案的凶手。
警方根据的就是刘兴颖有铤而走险的基础和作案动机,由于家庭出身问题,刘兴颖长期遭受周围人的歧视嘲讽,一直娶不上媳妇,因而对社会产生了强烈的不满,便决心铤而走险,以VV社会。他曾流露出“活着没意思”的想法,而且他还说,“我要干,就不是干一个字的(其实就是指‘偷’字,因他的弟弟偷盗被劳改过),要干就到大城市,抓住高压线去死”,更是扬言要制造一个国际事件,让他们(指警方)瞧。确实,刘兴颖是实现了“大干”的阴谋,自己也跟着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