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自创部分第二篇

超越数学(包括之前对于“原子”新定义,以及各种宇宙)<<<…哲学阶层≤≤神学阶层≈玄学阶层<<<<<<…超全学科阶层<<…≈逻辑性质≈文字语言记录<<<

再根据之前的各种设定,对,就是直到上上一章的最后所能够到达的量级作为最基本之下

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洞,这个“洞”里存在着一切“理论”丨“可能”丨“定义”…,但是不要和我说全知全能大于以上的一切

从全能悖论讲起。

全能悖论:既然上帝是无所不能的,那么上帝能否创造出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呢?

上帝悖论:万能的上帝能否造出一块他举不起来的石头呢?

这个问题的逻辑似乎很巧妙:如果上帝可以造出来一块石头,但是他举不动,那么他便不是万能的;如果不能造出这样一块石头,那么他也不是万能的;所以上帝不是万能的。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回答:

因为上帝是万能的,所以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上帝举不动的石头;上帝造不出不可能存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上帝可以造出所有可能存在的东西,所以上帝是万能的。但这显然不是上帝悖论的最优解,在讨论这件事上看来,并不看好这个解答

首们得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悖论关系(๑•̌.•̑๑)ˀ̣ˀ̣

因为上帝是全能的,所以上帝可以做到任何事情,那么如果祂可以创造出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就意味着出现了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搬动这个石头,因此上帝就不是万能的了,那么既然如果上帝搬得动这个石头,就意味着上帝创造不出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所以这种条件下上帝仍旧不会是全能的。那么由于这种“逻辑”的“闭环”,构成了上帝悖论本身的思考价值,那么就分以下情况解答上帝悖论(o^∀^o):

(1)上帝不存在

漂亮,最优解(っ*´∀`*)っ,但是我们的目的并非解答上帝悖论

(2)上帝存在,且可能会做到全知,但是上帝无法突破这个逻辑的闭环,因此这个悖论束缚住了“上帝定义”,那么上帝悖论不可解,因此上帝只是相对我们的强大而并非全知全能

(3)上帝仍然可以突破这个逻辑闭环,因为“上帝逻辑”大于任何其之下的逻辑,上帝不可被逻辑所定义,那么上帝高于任何定义

但是到现在为止,这个悖论也没有正确的答案,有神论者认为,上帝创造了我们的宇宙、创造了我们的世界,无神论者认为我们的宇宙并不是上帝创造的,双方各执一词,由于我们谁都没有见过上帝,所以可以认为上帝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的宇宙又是神秘的,除了上帝还有谁能够创造出这么奇妙的世界?曾经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在晚年的时候也开始研究神学,而且在医院的时候,他还写了一本回忆录,上面的大概意思是:上帝创造了我们的世界,上帝控制着我们的一切,虽然有很多人不相信上帝存在,但是面对浩瀚无穷的宇宙,我们该如何解释它是如何诞生的?

我们甚至无法完全解释这个悖论,只是用我们的理论加于上帝,在我看来量子叠态解答上帝悖论依旧是没有意义的。那么难道这是个典型的反证法,通过得出想到结论而进一步得出上帝并非全知全能吗?并不是的,或者说,不准确。

先说结论:“上帝悖论”不能构成对全能上帝存在的否定,而且恰恰相反,“上帝悖论”是对上帝全能且是一个绝对者的证明。

考虑到大部分人会根本上认为这一答案毫无意义,因此不值一提,最好的办法或许是首先审视一下他们拒绝这一推论的主要原因。

①首先,人们会说,这一命题确实就是自我矛盾的,因而上帝绝不可能存在。“不全能的全能者”(自我矛盾者)既然因为自我矛盾而不存在,那么我们也就没必要对这一命题下判断,因为这一命题建立在一个根本上错误的基础上。

然而,我们怎么会知道“不全能的全能者”不存在呢?我们难道不是只知道,“不全能的全能者”在我们的逻辑中是无法思考的吗?“无法思考性”不能直接推出“绝对不存在”,前者是一个认识论问题,后者是一个实在论问题。

康德没能彻底推翻神学恰恰是因为他只做出了前者的证明,而无力延伸到后者。

②其次,一个有趣的推理。如果上帝凭借自己的权能创造了逻辑律,同时自己又违背了逻辑律,就相当于自己否定了自己;但是这并非不会发生,而是因为祂的全能性而诞生了一个“反-上帝”,接着就会发生“上帝”与“反-上帝”的湮灭,从而宇宙大爆炸,世界线重启。因此创造了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上帝自杀。但是自杀是有罪的,因此上帝不会自杀,祂虽然有能力,但是不会选择真的创造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

这里本质上是划分开意志和行动的二元论,即能做不等于会做。

③最后,人们可能会辩护说,上帝并不是逻辑的存在者,而完全可以是只关于信仰的存在者。而信仰是不兼容逻辑,乃至于反逻辑的。因此“不全能的全能者”根本不能说是一个悖论,因为对上帝的思考不能凭借逻辑进行,虽然无法在理智上理解“不全能的全能者”,但是这不是“全能者”的错,而是“理性”的错。

当试图用理性理解上帝时,就相当于亵渎上帝,因为唯一对上帝能抱有的,就是忠实的信仰。在这个意义上,“不全能的全能者”恰恰构成了人类理性的渺小和上帝的伟大之处,因而值得毫不动摇的信仰,并应当将“上帝可以创造一块祂举不起的石头”当做一个基本事实加以接受。

这里本质上是划分开信仰和理性的二元论。

总结一下:

第一条认为逻辑律是绝对的,而自我矛盾者就是不存在者,但是这是从认识向实在的非法跨越;第二条认为上帝的全能性超越逻辑律,因而可以做到悖论,但是由于这会引起“上帝湮灭”,因而祂做得到,但却不会这样做。第三条则是划分开理性和信仰,认为二者不相干涉,信仰归信仰,理性归理性,所以上帝做得到。但是这也实际上承认神学不能占据理性的阵地,是一种败退下的反击。

这意味着:

①我们将使用逻辑律来说明上帝全能,而反对第一条的禁令,并反对第三条对信仰独立性的承认;

②同时我们将说明上帝“必须”创造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从而根本上反驳第二条;

③最后,我们也将基于逻辑思辨,直接在实在论领域展开推理,因而不涉及认识到实在鸿沟的问题。

哲学思考的结果是认识到,绝对精神通过自我矛盾不断解决矛盾、自我发展,从而最终实现了对一切对立面的包容,成为了“绝对者”。

让我们再仔细看一下这句话:绝对者最终容纳了自我矛盾。

这就是“创造了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的绝对者”,或者说“不全能的全能者”,以及“包容内在矛盾者”。

现在,让我们摧枯拉朽的推翻前述三种反驳:

首先,当全能者已经创造了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那么他就构成了一种“现实的矛盾”——全能者非全能,由于这一矛盾不再只是一个思维中的矛盾,因而我们讨论的直接是实在问题,而非认识问题。

其次,“现实的矛盾”意味着这位矛盾者已经不再有“他性”,因为这个存在者本身即是矛盾的,矛盾的存在者意味着祂同时是“自己”,又同时是“非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构成“矛盾”。因此当祂试图成为任何一个“非自己”时,都依然还是自己,因为他自身就是“矛盾”。因而“矛盾的存在者”永远不会变成另一个样子,因此祂将成为永恒不变的绝对者。

因为祂不仅是生,还是生的对立面,不只是死,甚至包括活死人状态在内的一切与生不同的东西。

最后,这样一个失去了“他性”的存在就失去了任何“外部”,从而抹除了一切差异。最终,祂必然成为绝对同一的至高全能者。因为没有任何东西在祂之外,那么祂就是一切。

因此,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明确了。

全能者不仅可以创造出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而且祂必须去创造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以确定自己是现实的矛盾者,并因而成为全能的。

在原始命题中,似乎是全能者创造了不可能之物;但是实际上恰恰是因为祂成功创造了矛盾之物,因而祂才成为了全能的——全能者从推论的前提变成了推论的结果。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黑格尔我们就可以发现,在他的哲学中,绝对精神恰恰就不是以前提出现,而是作为最终的推理结果,成为了一切的真理。

以上理论是正确的吗?

不一定准确。这属于跳跃性思维,例如“必须”之类的不可能基本于事实,除非拿出上帝可以做到的证据来破除矛盾论解。思维逻辑的过程或许定义不了绝对者,但可能会影响本悖论的结果

百科:宗教解释

在宗教徒中,最普遍,也最被认同的观点是:上帝是全能的,所以“不能举起”是毫无意义的条件。其他的回答中,大致指出这个问题本身就是矛盾的,就像“正方形的圆”一样。但在无神论者看来:“这是反证法,首先假定了“上帝是全能”,再从中推出“上帝不是全能”与假设矛盾,这是明显的反证法!另外,无神论者也指出,“正方形的圆”并非悖论。事实上,边长为0的正方形,和半径为0的圆就是同一样东西。“正方形的圆”可以自圆其说。”

当然,也有的宗教性回答,“上帝自可一分为二,一号上帝搬不动的石头交给力气大的二号上帝来搬。”其实解答的方向在于对于上帝的认知。根据《圣经》的启示,《圣经》中描述的上帝是有性格、有目的的、有情感的,具有情感性与目的性导致上帝自身必然存在“喜好”,也就是说有些事情是他不会去做的。比如:《圣经》指出上帝无法撒谎、上帝是公义的、上帝是爱。如果按照这样的解释,那么上帝当然有权利原则永远不做某些事情。其次,我们对于“悖论”的理解,是在自己的知识范围内。

补充与争论

“上帝悖论”是指提出“上帝不能造出自己搬不起的石头”这个问题是悖论,叫做上帝悖论。“上帝悖论”不是指循环论证是悖论。事实上,循环论证是检验真理的一个标准,数学也莫不如是。物理学的根本是宇宙守恒,也是循环论证体系。而且一切事物的产生发展灭亡再产生,也都是循环体系。

循环论证不属于悖论,如果人不相信一套循环论证,那么只是因为尚未眼见。但是循环论证并不能说明这个命题成立,或者这个命题不成立。因为循环论证本身来说并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证明方法,一个不正确的方法证明出来的命题究竟是真是假,不使用其他方法是无法判断的。

悖论变体

早在公元6世纪时,伪狄奥尼修斯就指出了“全能悖论”和《使徒行传》中记载的圣保罗和魔法师Elmyas的辩论(Acts 13:8)有相似之处,只不过《使徒行传》中,他们之间辩论的问题是上帝是否能够“否定自己”。11世纪时,安瑟伦又提出,即使上帝做不到某些事情,他仍然可以是全能的。

一个在欧几里得平面上的三角形,三角形的三个内角之和,即 α + β + γ,应该等于180°。

托马斯·阿奎那对于全能悖论提出过一个更深刻的问题,即“上帝能否创造一个内角和不是180°的三角形。”他在《哲学大全》中说:

Cum principia quarundam scientiarum, ut logicae, geometriae et arithmeticae, sumantur ex solis principiis formalibus rerum, ex quibus essentia rei dependet, sequitur quod contraria horum principiorum Deus facere non possit: sicut quod genus non sit praedicabile de specie; vel quod lineae ductae a centro ad circumferentiam non sint aequales; aut quod triangulus rectilineus non habeat tres angulos aequales duobus rectis.因为逻辑、几何、代数中的一些定律是仅仅是从基于最根本的自然规律建立的公式化原则中导出的,所以上帝是无法做违反这些定律的事情的。例如,他不能创造一类不是物种的动物,也不能画一条在圆所在的平面内,通过圆心但是不等分圆的直线,更不能画一个内角和不等于两直角之和的三角形。

虽然说非欧几何中一个三角形的内角和可以不等于180°,但是这并不能解决阿奎那给出的悖论。例如,在椭圆几何中,我们仍然可以问:“上帝在椭圆几何的世界里能画一个内角和小于或等于180°的三角形吗?”核心问题在于,上帝是否能够在一个体系中,却同时超越这个体系的基本规律。

如果上帝是全能的,那么他就可以分身,但是这又违背了“上帝是唯一的”的前提,所以如果真的有神,一定有多个有独立思维的神,而且他们中的每一个都不是全能的,他们总体则是“全能”的。

全能悖论同时也是政治学中的一个问题。例如在议会主权的探讨中,如果规定某个机构拥有全能的法律权利,那么该机构就无法约束自己;如果要求某个机构能够约束自己,那么它就无法拥有全能的法律权利。因此,似乎是要么只能设立一种政府机构,虽然缺乏自我约束,但是却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始终有调整法律以适应现实的能力;要么只能保证政府机构的自我约束,但是这样法律就不能根据现实灵活调整

那么,就根据原题分析。

在易数系统上,所有事都是一节、一节地进行的,称“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就像地球的每天的周而复始,每天过了子时(子午线),代表第二天开始,它是一节、一节地进行的。

《普朗克常数》也经过物理实验,证实了这一点。就像人走路的时候,是一步、一步地走的,一只脚跨出去,绝对不可能“走了两步”,更加不会是三、四、五步。呼吸也是一口气、一口气进行的,等等。

那么问题来了,人的一生,也是一个大周期(一节),而人的走路、呼吸、过的每一天,等等,都是一个“大节”中的“小节”。

就像《孙子兵法》上说的:“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比如一年有365天,但是这365天是在一年“里面”的。)

这个原理来到问题上,可以理解为:人就是宇宙,是宇宙的粒子。人不是在宇宙对面的,而是在宇宙里面的。

这里会旦生一个逻辑命题:人所思及之物,是宇宙之思,所思的过程正是作为事件的中心、而并不包括这个思本身。(则是人在思宇宙的时候,是思不了宇宙的,因为人自己就是宇宙的部分,思到的是“思”本身,并非是宇宙本身。)

那么,人能思得了上帝吗?

人在当时的“思”,正是上帝提供的,那么思到的、会是上帝本身吗?显然不是。

因此,人类质疑上帝,这种事情本身就不合适。

“上帝能创造出一块他搬不动的石头吗?”,这个问题,不仅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诡辩论,而且它自身的逻辑也是混淆的、相悖的。

教廷论证,上帝是万能的。但是这个“上帝悖论”事先预设了参数,注意它说:上帝能创造出一块“他搬不动”的石头吗?———看见了吗?它已经事先预设了“他搬不动”这个前提了。但是,辩论游戏有这么玩的吗?

因为,用否定来肯定否定,只是单方的否定,只代表了单方的立场和意见。不是双方的,还没有构成循环,更加不是辩论。因为它这句话,翻译过来只说了一句否定句:“上帝不是万能的”(是陈述句)。不是在辩论。

“逻辑无法定义上帝”

第一个绝对者出现了

我们无法定义,那么站在“祂们”的角度上,通过我们来延伸,这个“延伸”需要“延伸”“延伸”本身的概念,并且不断超过概念,以及逻辑和定理可能,即便如此,这种拉长就是想到达仅仅可以“思考”,绝对者的底层也是遥不可及的。

当我们达到了第一个绝对者的层面,那么定义〖0〗>>>>>…上述的一切,上述的一切无论如何拉高,拔高,吹嘘,也不能达到〖0〗中的最基本之下,这是一种独属于〖〗的不可达性质,它不是数学,哲学,心理学,超玄学,逻辑,思维,定理,“公式”…意义上的任何一个不可达,而是表达一种绝对的无法到达关系,这种绝对不可达理论可以持续到任何一种“绝对者”,因此这种不可达性质理念被我称之为“绝对不可达”。〖0,0〗则通过绝对不可达来衡量突破伸展扩大也永远无法到达〖0,0……〗的〖0,0……〗(〖0,0……〗(〖0,0……〗(〖0,0……〗……)……)……〗……)…排列组合的反向叠论,即底层不如不如不如不如不如…都不如都永远无法到达。〖0,0,0〗,〖0,0,0,0〗…每一层的差距都越来越大。〖000000000000000000000…〗的延伸就变成了〖0,〖0〗〗……

〖1〗,〖2〗……

〖〖1〗〗

……

我们可以用更多更高更强的符号来再次表示更强绝对者,只不过符号“必须”是独属于绝对者层面的符号,否则我们层面的符号永远无法定义

在很多很多很多的绝对者之后,即0-0序列,对应最后一个绝对者

0-0-0序列则是超限者体系,0-0-0-0序列…

1-0序列永恒体系,1-0-0序列恒义者体系

…………

全知全能即为a

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

对应永恒定理体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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