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
道德教育
秦朝采用法家的学说治理国家,认为所有国内臣民不需要接受任何道德教育,也不需要任何宗教、信仰及价值观,他们一生只需保持人出生时的本性、并详细知晓跟他有关的国家法令,知道做哪些事会受到奖励、做哪些事会受到惩罚就可以了。这是商鞅变法的基本主张之一。
所以秦朝严禁书籍在国内的传播、严禁从事说教之人在国境内活动,连歌舞、杂耍、说唱之类的艺人都被认为会是蛊惑人心的,以上各类人等凡被举报发现的一律处以极刑。 [80]
这种国家价值观在人类历史上极为罕见,事实也造成了秦朝的短命,在秦国统一中国之前,荀子就曾指出过商鞅这种治国理论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解决在汉武帝时期,王室通过与儒家哲学家联盟,推出官方“儒教”,但它是被董仲舒修正过的儒家思想,如“三纲五常”、“天人感应”等提法都是董仲舒自己的发明,最终被列作为儒家的核心价值观,这明显违背了孔孟的民本思想。 [94]
秦朝皇帝每年都会去祭天,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并且这是皇帝的特权。成文的宗教系统是不存在的。秦官似乎相信类似万物有灵、神秘主义、巫术之类的上古鬼神之说。 [94] 可确认为秦代的文物十分有限,最为人知的是临潼出土的秦始皇兵马俑。 [94]
秦国吞并六国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巩固其统治,其中包括著名的“书同文”,即将战国时期各国使用的有所不同的书写体一律统一为后世所称的小篆,相传该字体为秦国丞相李斯发明。秦朝文字的用途是:只记录历史事件、律法、生产工艺。
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下令国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獂王。
7. 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卫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求见孝公。
8. 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第八》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
9. 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
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第八》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12. 司马迁·《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第八》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