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集 合情合法的二十分
今天,西蒙和阿胜来到了力山镇。
西蒙:The weather today is really nice, it's just too hot.(今天的天气真好,就是太热了。)
阿胜:西蒙,今天你为什么满嘴都是英语的味道?
西蒙:Sorry, Senior Asheng. I dubbed an English movie yesterday. I haven't changed my mind yet.(抱歉,阿胜学长。昨天我给一部英语电影配音。现在暂时还没改口呢。)
阿胜:你只要沉住气,想着要说什么就能改过来了。
西蒙:真的改过来了,谢谢你,阿胜学长。
阿胜:不用谢。
就在这时,有人拥抱住了西蒙。
寇:团长,又来到力山镇了。
阿胜:寇,好久不见了。
熊大:阿胜,你也来了。
阿胜:是的,今天难得是暑假的第六天,要好好放松放松。
熊大:说得没错。
然后大家坐在了台阶上。
西蒙:这是我小时候的照片。
西蒙:
寇:真可爱。
熊大:俺们小时候也非常可爱的。
阿胜:是啊。
西蒙:对了,阿胜学长。你小时候的照片呢?
阿胜:啊.....这。
就在这时,有张照片从阿胜的身上掉了下来,被一对情侣捡到。
金英材:这张照片......怎么有点儿眼熟啊?
金英材:
袁小晴:好像是狼队的1号球员,球胜狼。
阿胜:没错,就是我。
袁小晴将照片还给了阿胜。
西蒙:阿胜学长,你小的时候真可爱。
熊大:俗话说的好,小时候越可爱,长大就越帅。
寇:怪不得呢。
阿胜:好了,适可而止吧😳。
西蒙:小翼之前也是这样的,可见你俩才是一对。
寇: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西蒙:事情发生在三天前......
三天前,狼队VS烈虎队。
虎翼:只有弱者才会考虑后路。
阿胜:是吗?
最后,76VS75,狼队获胜。
虎翼:可恶!
阿胜:喂,你东西掉了。
阿胜拿着一张照片说道。
虎翼:要你管,多管闲事!
西蒙:小翼,你冷静一点。
如果西蒙没有及时赶到,虎翼可能会和阿胜打起来。
虎天:小翼,你不要冲动。
虎威:输了就是输了,小翼,冷静一点。
虎小雪拿过了那张照片。
虎小雪:
虎小雪:小翼小时候还蛮可爱的。
回到现在......
熊大:俺觉得小翼的脾气真的很差。
寇:还好团长当时在场,否则真的会出事。对了,小翼是不是在比完赛后去找阿胜了。
西蒙:That's not true, but I paid the price.(那倒没有,但是我却付出了代价。)
阿胜:怎么了,西蒙?
西蒙:就是在那天晚上开始后的三天,小翼每天晚上都会和我挤一张床,将我抱得紧紧的,尾巴也缠在了我的腰上。
金英材:不会吧?
寇:毕竟你和小翼已经是从小到大的朋友了。
袁小晴:他应该是外冷内热的人吧。
然后大家都笑了起来,就在这时......
高公志:走,去学校给你老师讨个说法!
高公志拽着袁小晴的手说道。
金英材:放开她,你想干什么?
高楚楚:袁小晴,这次高考你请了多少关系户才给你加的二十分?
高公志:全县只是一分就淘汰了几百人,更何况是二十分。
金英材:高考是不会亏待任何人的。
高楚楚:金英材,既然你这样说那我是怎么回事啊?我参加五科大赛才加了五分,我不管,这二十分今天必须加给我!
袁小晴:这二十分是用我爸爸的生命换来的!
大家听到了这里,都怔住了。
袁小晴:我把这二十分给你,你能把我的爸爸还给我吗?
金英材:小晴是烈士子女,这二十分是合情合法的。
袁小晴:高楚楚,你还有爸爸给你撑腰,可是我再也见不到爸爸了,我这二十分给你,你要吗?要吗?!😭
高楚楚:当然要,给我吧。袁小晴,你不要认为你讲出这么悲惨的故事就让大家都相信了。乡巴佬!哼😕。
高公志:好了,高楚楚。你现在立刻给我回家!
高楚楚:好啊,高公志。你竟然敢凶我。我要和你断绝父女关系!
然后高楚楚气愤地走了。
高公志:对不起啊,我把女儿惯坏了。
然后高公志也回家🏠了。
熊大:小姐,你没事吧?
袁小晴:没事。
金英材:谢谢你们的关心,那我们先走了。
然后金英材和袁小晴也离开了。
寇:西蒙,刚才那个小姐是烈士子女?
西蒙:是的,高考政策上写着:烈士子女高考分数加二十分。
阿胜:烈士就是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以及为争取大多数人的合法正当利益而壮烈牺牲的人员。自古以来,不少忠肝义胆的人为了正义、为了民族、为了国家,舍生取义。他们的义举也永远在人民的心中,流芳百世。
西蒙:说得好极了,阿胜学长。
熊大:对了,俺记得在壮儿街开了一家新的咖啡店。
寇:那我们快去尝尝吧。
阿胜:正好我也想喝点苦苦的饮料了。
西蒙: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好!"
然后大家来到了壮儿街。
寇:哇,好壮观啊。
阿胜:是啊,可能是因为放暑假,所以搞活动吧。
西蒙:正好,现在小翼正在我的商店里打工,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干嘛?
熊大:为什么不让他去别的工作地点啊?
西蒙:叔叔阿姨说了,距离他们家最近的工作地点就是我的商店了。
寇:回头多给他一点儿工资💴啊。
西蒙:That's of course.(那是当然。)
正当大家聊得很开心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从他们上方的阁楼掉了下来。
寇:啊,这是什么?
西蒙:是刚才的那个人。
熊大:阿胜,你快去报警。
阿胜:好,我这就去。
过了不久之后,力山镇的警官来到了现场。
毛昌北:被害者名叫高楚楚,女性,二十岁。死因是因为从高处坠落而死。
高公志:发生什么事了?高楚楚。
西蒙:高叔叔,你来的太晚了。你女儿已经死了。
高公志:什么,这是谁干的?
就在这时,金英材和袁小晴也赶到了现场。
金英材: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袁小晴:好多血啊。
阿胜:你们刚才在哪里?
袁小晴:我们一直就在对面的公园啊。
西蒙:看来你们都有不在场证明啊,熊大,你怎么看?
熊大:正如每次案件所说的,要找到所有案件的证据。
毛昌北:这件案子还是有请你出场破解了,熊大。
熊大:放心,交给俺吧。
寇:熊大加油。
然后熊大走到了尸体旁。
熊大:死者的手上有些刮痕,但是为什么是弯伤口?这是......隐形眼镜。
熊大从死者的右眼角发现了一片隐形眼镜。
熊大:不对啊,死者不是戴着眼镜👓的吗?难道是凶手给她戴上的?等等......这是。
熊大从死者的左手上发现了一瓶杀虫剂。
西蒙:高叔叔,你女儿是不是害怕蚊子?
高公志:高楚楚最害怕的就是蜜蜂🐝了。
寇:没错,死者的手上还有一个包呢,还有一个木头。
熊大:啊,木头。
熊大仔细观察了周围的人,发现了一处异常。
熊大:原来如此,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阿胜:这么快就知道了?
毛昌北:毕竟他们乐团的孩子破案都一样快,熊大,凶手是谁啊?
熊大:凶手闯入了死者的家,然后用木头将她打晕,但是死者当时正在戴隐形眼镜。然后凶手用一只蜜蜂在死者的左手上叮了一个包,然后将蜜蜂扔掉了。再往阁楼上的一根木头上倒了一瓶硫酸。就带着硫酸瓶走了。等会儿死者醒来了,但是因为戴了两只不同的眼镜,导致她头脑昏花,再加上手上的包,正巧碰到了那根被硫酸腐蚀的木头,然后死者就掉下来了,手上还握着那根木头。但是凶手在行凶时,蜜蜂也在他的手上叮了一个包。现在他的手应该是又痒又痛,也不敢拿出来。
毛昌北:所以说,凶手是......
熊大:没错,凶手就是金英材。那个瑟瑟发抖的男人。毛警官,请你检查一下他的手。
毛昌北:好。
金英材:不用了,我认罪。
金英材跪在地上说道。
袁小晴:英材,你......为什么?
金英材:因为她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公主,只知道用哭解决问题。还经常恶语伤人。更可恶的是,她还是个谎话精!将我父亲骗进了医院,母亲悲伤过度而死。我无法原谅她,可恶的贱女人!呜呜呜😭~
这件案子结束了之后,大家来到了咖啡店。
熊大:今天这件案子的死者真是活该。
阿胜:一点儿都不能原谅,太可恶了。
西蒙:好了,不要再想这件事情了,来,喝一口你们两个人都点的卡布奇诺吧。
阿胜和熊大各尝了一口手里的卡布奇诺。
熊大:又苦又甜的。
西蒙:That's right,(没错,)卡布奇诺是以甜为主,带微苦味道的。
阿胜:西蒙,你手里的是什么咖啡?
西蒙:这是牛奶咖啡,口感饱满!如果喜欢加糖,建议加糖前先品一下原味的拿铁,好的拿铁咖啡中那种牛奶与咖啡的甘甜,会比糖更加让你回味无穷!要趁热喝,拿铁放久了之后,牛奶和奶泡的口感会降低,味道差别会变得很大。
寇:说的没错。
大家看到了寇的样子,都笑出了声来。
寇:你们笑什么?
寇点的是焦糖玛奇朵,奶泡全都都沾到了嘴上。
西蒙:没什么,只是笑笑而已。对了,我知道咖啡怎么做。以后改天来我家,我请你们喝咖啡。
熊大:不用改天了,待会儿就去。
西蒙:你们不是喝过咖啡了吗?还能喝得下去。咖啡中含有大量的咖啡因和酸,长期过量饮用咖啡可能会造成慢性胃炎等肠胃疾病。
阿胜:加起来才两杯而已,再说了,西蒙的咖啡可是独一无二的。
寇:是啊,等喝完这一杯,我们都去你的家,团长。
西蒙:谢谢你们的支持☕。
过了不久,大家便去了九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