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翻脸!

金先生:好,其实老臣觉得,殿下当反。

金先生:老臣认为,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此刻不反,更待何时?

?:(目露凶光)金先生,你想死么?

金先生:(拱手)殿下!天朝之主不听老臣之言主和,还主动攻击万族的代言人,待到封天大阵破碎的那一刻,整个天朝必然会因此灰飞烟灭!

金先生:既然万族入侵已经势不可挡,何不卖它们一个人情?这也是为我们自己谋一条生路!

金先生:所以老臣认为,应该趁全国人民对天朝之主有怨言之际,逼他退位!

金先生:而您,便可以登基,成为新一任的天朝之主!

金先生: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脸色阴沉)金先生,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会愿意接受你的投靠,来当我的手下?

金先生:为何?

?:待我父皇百年之后,我登基为帝之时,便可杀你祭天!

金先生:(脸色大变)殿下这是何意?

?:呵,我父皇之所以留下你这个奸诈之臣,可不仅仅是因为你金家子弟对天朝的贡献!

?: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待他百年之后,我除了你,有来自很多方面的好处。

?:一来,可以让朝中大臣知晓我的冷血手段,毕竟像金先生这样的重臣,本殿下照杀不误。

?:二来,可以增加名气,不至于让本殿下登基之后,成为籍籍无名之辈!

?:三来,你家所藏的奇珍异宝,以及从天朝各地收刮的真金白银,还有无数枚因灵气复苏而变异的果实,都可以用来充实国库!

?:不然你以为历朝历代,为什么都有奸臣?

?:真的是君王什么都不知道吗?

?:不,你错了,其实君王的心里明镜一般!

?:所谓奸臣重臣,乃是一个君王留给自己子孙的新手大礼包。

?:只要杀了,并且抄家,就能获得无数的好处。

?:而且,奸臣压榨百姓所得到的真金白银,最终会流向国库,而奸臣死了,百姓反而会对这一代的君王感激,称他为明君!

?:这,就是帝王术!

金先生闻言,冷汗直冒,自知自己今日已经必死之局。

既然如此,何不硬气一回?

金先生:哈哈哈哈!

?:死到临头了,你笑什么?

金先生:哈哈哈哈,我笑啊,我老金虽是卑鄙小人,却不枉来人世间走了这么一遭!

金先生:吃喝玩乐玩女人,贪生怕死暗投敌!

金先生:是!我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卑鄙无耻,为自己谋私利的小人罢了!

金先生:想当初我金家乃是天朝顶尖将门,世代功勋,以战功立足于天朝,总共有三位传世名将。

金先生:除了我以外,金家弟子全都死于战场,马革裹尸,以自己的鲜血,来浇灌金家的荣光。

金先生:我大哥在十几年前选择从军,且被编入了前锋营,之后在抗击外国敌军的第三年,战死!

金先生:我二哥,因为一次战争,为那无脑李靖断后,导致他死于了那场伏击外国敌军的战争!

金先生:我三姐,加入抗击外国敌军的娘子军,也是战死了。

金先生:是啊,他们三个人,体现的不仅仅是一个家族的荣耀,更是一段血与火的历史,以及很多不灭的英灵。

金先生:难怪网上评价“三将三战,护国定疆,青史留正气;六韬六略,擅用筹边,御旨赞英豪”,可是,也仅此而已了。

金先生:他们,都只是被天朝之主利用的可怜虫罢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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