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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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意识去摩痧右手无名指上那枚戒指,它在人造光的照耀下,闪出五颜六色的杂光。]

[而周围落着一小圈细细密密疤痕,纠缠在一起,融合在一起,成为了皮肤肌理。]

时间线:安年醒后

——安年主视角

那次谈话以我的沉默告终。

伯远虽然有许多话同我讲,但见我只是点头说嗯,觉得挺没趣还是怎么着,就自己退了出去。

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想我的行为,但是我总觉得他那样不好。

不知道哪里不好。

于是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在悉尼。

终于有一天,我又一次端着那碗排骨汤,问他,

安年“我们不回霓州吗?”

他抬头望我,一双漂亮的眸子里盛了些不可置信意味,转而化为哀伤。

那一瞬,我忽然觉得他很像伯远。

于是我愣住,因为我说,他“很像”他自己。

而下一瞬,我就觉得他又不像了。

都很荒谬。

他当然不知道我的想法,而后冲我道,语气很温柔。

伯远:“你想什么时候回去?”

我有点慌乱回答道,

安年“今天吧。”

他便沉声应好。

后来我才知道,在“悉尼”待了许多个日子,其实只寥寥几天。

大概是我的时间观念出了问题。

那些天里,我不常出门,连前院都不愿去。

偶尔去后院温室花园里,为的只是看那几朵玫瑰。

其实第二天我再去的时候,就觉得那温室与前些天不太相像。

我便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玫瑰花大概不适合在这样季节里开的,可它们确实开了,开的很艳。

好像血。

于是我想起来那天,镜子破碎开时,右手上喷溅出的暗红色液体,开出的那一朵玫瑰花。

我下意识去摩痧右手无名指上那枚戒指,它在人造光的照耀下,闪出五颜六色的杂光。

而周围落着一小圈细细密密疤痕,纠缠在一起,融合在一起,成为了皮肤肌理。

那些伤疤好的太快,快的我都觉得,自己不是自己。

从前哪怕是在地上跌了一跤,破了皮淌了血,也要一个多月结痂脱落。

最后露出丑陋难堪的,粉红色的疤痕。

在时间的流逝中,浸润上皮肤的颜色,在衣物的摩擦中划出皮肤肌理。

它好的太快了,都不像我的一部分了。

而后我又后知后觉想起来,伯远的手,好像也是很快好起来。

可是这才刚刚一个多月吧。

从吴世勋那里回来的时候,只是相隔一周多而已,他就连绷带也拆掉。

昏迷时候——

是哪一次我也忘掉了,想起来他的伤,总觉得他是在骗我。

总不能,时间在骗我。

醒来以后自然是忘的干干净净一件不记不得,这会儿却又想起来。

我随手握住一支玫瑰,没料想稍用了些力,它便被我连根拔起。

茎//杆上细细密密的芒刺扎了满手,渗进皮肉里,冒出来一滴滴红色的液体。

落在地上,落在土里。

渗进去,又很快干涸。

只是那一点点,好像快要看不见。

于是我站起来,想把它丢掉。

却一下卸了力,栽在那玫瑰花丛里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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