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接上章,

林阴:这个,叔叔您就告诉我吧

林阴:这样也不好,别在这耗着了。

林阴:这样耗着也不好,你说是吧?叔叔你想想,你不饿大家还饿的,你不想吃饭我还得吃呢。

林阴:要不咱们大家先吃饭,吃完饭以后咱们再研究这个问题。

林阴:我妈就觉得你弟弟的死和你有关系,觉得是你给他灌的安眠药。

林阴:你觉得呢?要不然我们怎么会在他的胃里发现了安眠药的成分,你给我解释一下,难道是他自己吃的安眠药吗?你说过他有精神分裂症,自己吃安眠药疯了。

警察:而且在他的身上发现了你的指纹,解释一下吧。

花父:这么跟你说吧,那他那穿的那件衣服是我。我给他的有我的指纹不正常吗?我自己的衣服还不能碰两个指纹了。

警察:你这就有点强词夺理了,叔叔那身上前面有只蚊子能理解你背后有个掌印子,咋就理解不了了是吧?

警察:你的指纹已经在他的身上,难道是你把衣服脱下来摁了个掌印,然后给他穿回去吗?

警察:谁傻到穿一个有长硬的衣服呀,还有那个掌印顶上还有汗的成分,也就是说推他那张手势出了一些冷汗的,还有可能是他的亲人。

警察:这么说的话,那只有可能是您您妻子您孩子。

警察:您孩子的话在参加同学聚会。

警察:他死的时候他并不在现场,我们队长可以证明。

警察:但是您妻子和您的行踪我们并不知道,公司里没有任何人能证明您当时在开会。

警察:只是听公司里的人说你在开会,具体你是不是在开会我们真不知道。

花父:我为什么要杀我弟弟?那是我亲弟弟。

警察:可能是因为财产吧,听说您父亲留下了一笔不小的财产,还听说法定继承人是你弟弟,如果你弟弟去世了的话,你是不是就顺理成章继承那一片遗产了呢?

花父:关我什么事?

花父:我真的不知道他的死,我倒是真的是在开会。

警察:有人能够证明吗?

花父:我公司的高层都能证明

警察:对不起,我去了您公司问了您公司的高层,他们说当时您说要开会并没有开会。

警察:他们以为可能是您忘了,就没有提醒您开会。

警察:你的员工都以为你在开会,只有高层知道你并没有在开会。

花父:这也不能证明我杀了他呀。

警察:铁证还不够明显吗?你的手淫你的指纹,你的不在场证明造假。 你当时的去向可疑,而且他跳楼那栋楼正好是您公司的那栋楼。

警察:你不会说这是巧合吧,这是巧合,你弟弟在你公司那个楼跳楼,这是巧合,你没有开会,你这段时间去看了你弟弟,然后你弟弟自己跳下楼的,你没有拦着他吗?

警察:如果我是哥哥出于本能的话,我弟弟要跳楼,我当然要去拦他了,即使他有精神分裂症,我也要拦下他呀。

花父:我也拦不住他呀,他长得膀大腰圆的。

下章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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