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无可避免的事

我:其实,我也可以介绍其他律师。

周伯母抢着说:「我也知道,可替我们办这件事的律师有很多,但替客人争取合理的财产分配,而又从不失手的律师,在香港就好像只有你一个。」

周颖琳说:「除此之外,替离婚妇人争取子女抚养权和合理离婚条件,你也从没失手。」

原来她们早已做好调查,换句话说,若不是我战绩辉煌,她们根本不会找到来。

我:这不是因为我的质素比其他律师高,而是我只选择打有把握的仗。

周伯母说:「美莹太谦虚了。」

我心想:既然她们只是凭记录来找我,我也只好把她们视作一般客人看待。

我:我并不是谦虚,这的而且确是一个事实。至于如何界定哪一场是有把握的仗,我只是从我的角度来判断,什么是公平,什么是不公平。但凡连我也感到不公平的,我当然会尽力为客人争取,至于连我也不能说服,根本已十分公平的分配,就算有多厚的酬金,我也会拒诸门外。

周伯母问:「美莹,你意思是,若你感到我们这一件事是有把握的,你便会接手?」

我心想:人情归人情,我断不可为了人情来破坏自己在行内的声誉。

我:周auntie说得没错。

周伯母唉一口气,她便接着说:「是这样的,周uncle在一个月前过身,他立下遗嘱,把大部分的财产留给那一家的人。」

相信周伯母所说的「那一家」,是指与周uncle有二十多年关系的情妇,与他们的一个儿子。

周伯母继续说:「而文柏、颖琳和我在内,竟然只共得我们现在所住的房子和两部房车。真不知那边在周uncle生前,给他灌了什么迷汤,竟令他在去世之前改写遗嘱。美莹,你也不想看着周uncle的财产,落在别人的手上嘛?我已是黄昏之年,有多少钱已不重要,但文柏和颖琳,便真的可怜了。」

我心想:我情愿是为周伯母工作,照这情况,若接手办理这一件事,与周文柏见面,是无可避免的事。

周颖琳问:「美莹,你认为这是合理的财产分配吗?」

我:周auntie的处境绝对占优,因为她是周uncle的合法妻子,而这段婚姻已维持了几十年,直到周uncle去世,除此之外,周auntie的年纪、一向的生活水平、几十年里全职作家庭主妇为周家带来的贡献……等等,也会是法官考虑的重要因素。至于你和你哥哥已是成年人,基本上,周uncle虽作为你们的父亲,但已对你们没有任何道德上的责任,但这也不代表你们会完全上诉失败,对方的年纪、工作能力和财产的大小,会是成败最重要的因素。

听罢我的分析,周伯母即喜上眉梢,说:「这样说来,也算是一场有把握的仗。」

我:正确的说,周auntie的一部分是有把握的,但他们兄妹的便……..........

周伯母接下去,说:「但你没理由把我们一家人的事,看成是两件事嘛。」

我心想:她说得没错,但其实我也只是把他们一家人的事和想不想见到周文柏,看成是两件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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